人造草坪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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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一家主板两家北交所企业IPO撤回
搜狐财经· 2025-06-04 17:20
IPO撤回企业概况 - 上周共有三家企业撤回IPO申请材料,其中沪市主板1家(青岛青禾),北交所2家(厦门东昂、五峰赤诚)[1] - 撤回企业分属不同行业:人造草坪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 - 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的人造草坪企业,2023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达12.9%[3] - 2024年上半年资产总额23.8亿元,同比增长7.2%;营业收入10.36亿元,同比下滑13.7%;净利润6097.68万元,同比下滑52.6%[4] - 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极高,2021-2024年6月分别为97.94%、98.62%、98.71%、99.16%[5] - 撤回原因:2022年7月预披露招股书后,2023年3月获受理但未回复首轮问询[4] 厦门东昂科技 - 主营专业移动照明工具,产品应用于维修、建筑、户外作业等特殊场景[6] - 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3.32亿元,同比增长7.6%;营收1.6亿元,同比下滑30.6%;净利润3337.6万元,同比下滑27.8%[7] - 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2020-2023年分别为41.92%、36.25%、35.84%、39.31%[7] - 撤回原因:产品与一般照明设备差异不大,核心技术缺乏创新性[7][8]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 - 专注水解单宁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应用于医药、化工、食品等多个领域[9] - 2023年资产6.14亿元,同比增长4.0%;营收3.12亿元,同比增长7.3%;净利润4921.85万元,同比下滑0.3%[10] - 2024年归母扣非净利润2985.45万元,同比下滑26.05%[10] - 撤回原因:盈利水平下滑可能不满足上市标准[10]
青岛青禾终止沪市主板IPO 原拟募10.9亿中信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06-01 16:02
上市审核终止 - 上交所于2025年5月30日终止青岛青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1] - 青岛青禾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主动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导致审核终止 [3] - 上交所最初于2023年3月4日受理该公司上市申请文件 [3]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 控股股东新鸿翼投资持有青岛青禾25.47%股份 [4] - 实际控制人于康直接持股10.87%并通过新鸿翼间接控制25.47%合计控制36.34%股份 [4] 原IPO募资计划 - 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687.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4] - 计划募集资金总额109,159.04万元(约10.92亿元) [4] - 募投项目包括越南生产基地三期(63,300.74万元)、草丝生产基地(13,146.00万元)、信息化升级(3,925.95万元)、研发中心(3,786.35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 [5] 主营业务与保荐机构 - 公司主营人造草坪及人造草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 - 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谢璁、秦成栋 [5]
共创草坪: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64元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 | A股 | 2025/6/5 | - | 2025/6/6 | 2025/6/6 |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64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 元(含税) ,共计派发 ...
共创草坪: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4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5,000 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共创 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第二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 ...
共创草坪: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0:28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www.dentons.cn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大厦 A 座 7-10 层(210036) Gulou District,Nanjing,China,210036 Tel: +86-25-8375 5101 Fax: +86-25-8375 5005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致: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
共创草坪: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5-09 16:39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 OA 办公系统中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公告》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