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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公用事业领域垄断现象应进行全方位治理
第一财经· 2025-05-25 20:57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现状 -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案件多发 水电气热等行业具有高度敏感性 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 [1] - 2024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例中 公用事业领域案件占比最高 涉及瓶装液化气 水务 燃气等行业 [1] - 行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 企业易滥用垄断力量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 [2] 法规体系建设进展 - 2023年3月出台《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明确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3] - 2023年11月通过《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监管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范围 [3] - 当前法规缺乏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需加快制定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 [3] 监管执法强化措施 -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用事业企业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 同时加强梯次性监管工具运用 [4] - 多部门公布典型案例进行警示 地方政府需对准入和监管环节承担责任 [4] - 垄断成因包括特许经营协议导致的独占优势 以及企业将垄断延伸至工程安装等环节 [4] 行业特殊性分析 - 垄断案件背后普遍存在地方政府显性或隐性因素 涉及政企利益关联 [5] - 行业具有公益性特征 政府投入需回馈民生 禁止通过垄断获取非正常收益 [5] - 行业体量庞大 反垄断治理复杂度高于其他领域 需综合运用法规和监管手段 [5]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快讯· 2025-05-23 21:50
市场监管调研 -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宁夏调研市场监管领域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1] - 调研组随机抽取银川市、吴忠市的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和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现场调研 [1] - 调研重点包括水电气价格收费情况以及民用"三表"检定、轮换情况 [1] 行业监管要求 - 加强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健全生产、检定、使用全链条监管机制 [1] - 督促公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1] -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 [1] - 依法严厉打击计量作弊、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1]
办“阶梯”水电气“零跑腿”
苏州日报· 2025-05-13 08:43
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 - 苏州整合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资源,推出集成联办服务,实现从"跑多次"到"跑一次"甚至"零跑腿"的转变 [1] - 太仓、昆山、苏州高新区等地推出"水电气阶梯价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通过数字赋能和部门协同提升效率 [1] - 太仓"太e办"平台整合供电、水务、燃气业务,实现材料一次上传、并联审批,截至5月7日已受理141件"人户分离"申请 [2] 跨部门协同创新 - 昆山"鹿路通"App归集多部门重复材料,推进跨领域集成办理,五口之家办理后每年最多可省500元 [2] - 苏州高新区"苏服办"App实现全省首例"一户多人口"线上办理,审批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 [3] - 姑苏区"电水气讯警'琳'距离"党员服务队整合公安、供电等多方力量,为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服务,2023年3月以来解决问题百余件 [3][4] 营商环境系统优化 - 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开展十大行动,太仓供电2024年为104个重点项目接电,满意率达96.98%,连续四年"获得电力"指标满分 [6] - 昆山市数据局将"水电气阶梯价一件事"与"昆如意"平台衔接,提供充电桩报装、医保等"套餐式"服务 [6] - 苏州正总结试点经验,调研县级市阶梯政策,推进全市水电气"一件事"服务改革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