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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08:54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流程 - 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后,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纳税信用[1] - 通过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可查看不同年度评价情况及扣分明细[1] - 系统根据信用评价自动推荐可办理业务,选择修复原因提交申请[2] - 提交后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跟踪审核进度[3]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政策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10] - 常见扣分指标包括: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月扣5分,未按期代扣代缴按月扣分,未按期填报财务报表按次扣3分[11] 征纳互动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支持线上提交资料办理业务[12] - 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服务,需完成实名认证[13] 税费申报时间节点 - 每月1-15日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等11项税费及代收代缴车船税[8] - 每月1-25日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期[8] - 2025年度自然人车船税申报期为全年1-31日[8]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为7月1日-9月30日[8]
个体工商户登记新规 一图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5 08:24
个体工商户登记与税收政策 - 个体工商户可在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多个实体经营场所 跨辖区从事需登记经营活动需另行设立个体工商户 [4] - 仅通过网络经营的平台内经营者可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4] - 个体工商户投资设立或参股企业时需以经营者作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 [4] - 个体工商户注销受限条件包括正在被立案调查、行政强制措施或未执行完毕的行政处罚 [4]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增值税 [4] - 适用3%预征率/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预征率/征收率执行 [4] - 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评价范围覆盖企业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 可自愿申请纳入管理 [10] - 信用信息采集包含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如税费申报/缴纳记录)及外部评价信息 [11][12] - 评价采用年度指标得分(100分起评)与直接判级两种方式 新设立或严重失信主体适用直接判级 [12] - 信用级别分为A(≥90分)、B(70-90分)、M(新设/收入不达标)、C(40-70分)、D(<40分或严重失信)五级 [16][17] 信用评价应用与修复 - A级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发票用量增加等激励措施 [20] - 税务机关每年4月发布上年度评价结果 提供自助查询服务 [20] - 失信主体符合条件可申请信用修复 修复后不可对同年度结果复评 [22][24]
山西: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了税务注销,清税证明如何打印?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1 08:25
税务注销清税证明打印流程 - 纳税人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1] - 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选择办理日期、事项类型等条件后点击【查询】 获取清税申报记录并点击【进度详情】查看具体信息 [1] - 通过办税进度详情页面的【查看文书】功能可下载或打印清税证明 完成税务注销后的文书获取流程 [1] 平台信息说明 - 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学习平台 其内容为编者学习笔记形式整理 文章及法规转发仅作学习参考用途 [4] - 山西省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提供扫码注册登录功能 强调精准服务与用户满意度提升 [5] 信息来源 - 操作指南内容来源为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更多信息 [2]
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本期已勾选的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1 08:46
电子税务局发票勾选操作指南 - 纳税人需通过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途确认】模块进行发票勾选核对 [1] - 在"发票勾选确认"界面选择【抵扣类勾选】功能 默认显示未勾选状态 需手动切换至【已勾选】状态并通过【更多查询】筛选结果 [2] - 操作流程涉及状态修改与条件查询功能 支持按需筛选已勾选发票记录 [2] 系统界面说明 -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山西)界面包含办税/查询/公众服务/地方特色等核心功能分区 [2] - 发票管理相关功能集中在【发票开具】【发票信用】等栏目 系统标注最近使用记录如"发票于波德认" [2] - 界面底部显示互联网平台企业线式操作时间戳(示例为11:55)及部分功能快捷入口 [2] 信息来源 - 操作指南内容来源为山西税务税宣速递官方渠道 提供二维码关注入口 [3] - 非官方学习平台蓝色柳林财税室声明其内容为学习笔记性质 不作为实际办税依据 [5]
电票平台权限配置不对?代理机构纳税人如何设置办税人员职责权限?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0 17:35
税务代理服务流程 代理机构操作流程 - 代理机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菜单新增协议,选择服务大类为"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中类为"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时,系统自动赋予"发票业务"权限及电票平台五个功能集权限 [5][7] - 代理机构需录入委托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时间(如2025-01-01至2025-12-31)、服务人员等字段,确认后推送委托方审核 [6][8] - 协议调整需通过【协议要素信息】模块编辑现有记录,修改服务项目或权限后重新提交委托方确认 [7][8] 委托企业操作流程 - 委托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办&查】-【代理服务】-【我的代理机构】新增代理关系,选择"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大类时,系统自动关联电票平台功能权限 [10][11] - 委托协议需填写代理机构信用代码、服务时间(如2025年度)及服务项目,保存后推送代理机构双向确认 [11][12] - 移动端支持实时查看协议状态(待确认/进行中/已拒绝),并可对涉税服务人员权限进行管理 [15][18] 权限配置规则 - 当服务中类选择"发票"相关项目时,系统默认开放发票业务权限及电票平台五大功能集 [3][5][10] - 服务大类为"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时,功能权限可能包含涉税办理、跨区税源业务等细分选项 [15][18] 系统功能设计 - 电子税务局与移动端APP实现数据同步,支持代理双方发起协议并跟踪状态(待提交/待确认/进行中) [10][13][16] - 服务项目模块采用分级选择结构:先选定大类(如纳税申报代理),再指定中类(如申报/征收) [11][14] - 协议生效需经过双方确认流程,委托方或代理机构均可发起撤回或终止操作 [12][18] 数据字段规范 - 必填字段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时间起止日期(如2025-01-01至2025-12-31)、服务大类/中类 [11][14][17] - 服务人员为可选项,支持从系统已有人员库中选择绑定 [14][18]
山西: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减征政策适用主体项无法选择?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0 08:53
增值税申报问题解决 - 纳税人提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若遇到《附列资料(五)》中"减征政策适用主体"无法选择问题 需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重新获取预填数据 [1] - 重置后系统允许手动选择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选择后"减征政策适用主体"项将自动匹配 [1] 税务服务平台 - 山西省税务局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提供"问一句一篇一收一评"精准服务 鼓励纳税人扫码注册登录系统 [5] - 税务部门强调服务目标为"税务非常努力 愿您非常满意" 并设有满意度评价机制 [5] 非官方财税资讯说明 - 蓝色柳林财税室声明其内容为学习笔记性质 文章及转发法规仅作学习参考 不具实际办税效力 [4] - 平台注明文章版权归属原作者 对内容不妥处提供联系删除渠道 [4]
执业每一课丨涉税专业服务“正负清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7 16:03
涉税专业服务合规要求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1] - 机构需以真实身份提供服务,如实签署申报表等涉税文书,并加强合规建设以防范执业风险 [1] - 机构应在首次服务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基本信息并取得信用码,涉税服务人员需实名认证获取信用码 [1] 执业行为规范 - 机构需在承接业务前了解委托人基本情况(如主体登记、诚信状况等),涉及第三方的需延伸调查 [1] - 提供服务时需如实开具发票,按类别对应税收分类编码,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 [1] - 机构应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形成工作底稿,出具报告需由承办人员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 [1] 禁止行为清单 - 不得为纳税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等便利导致偷逃税或骗取出口退税 [3] - 不得采取欺诈、贿赂、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或谋取利益 [3] - 不得歪曲税收政策、唆使他人违规或利用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3] - 不得以税务机关名义招揽业务或向税务人员输送利益 [3] 信息安全管理 - 机构需保障纳税人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规,查询或使用发票数据需取得纳税人授权并签订协议 [1] - 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业务档案,税务机关监管或法律规定的除外 [3]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税务总局多项公告 [3]
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修改删除职工名册信息?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4 08:45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职工名册采集】功能菜单进行职工名册信息调整 [1] - 系统自动带出已采集的职工名册信息 若未采集则查询结果为空 [1] - 点击【编辑】可修改已采集的职工名册信息 修改后需点击【确定】通过校验 [1] - 通过【删除】功能可移除职工名册 确认后系统提示删除成功 [1] 信息来源说明 - 操作指引来源于山西税务税宣速递官方渠道 [2] - 转载内容标注版权归属 非实际办税标准 仅作学习参考 [4]
山西: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变更税款所属期?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3 10:35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可对已完成的申报记录进行作废操作 [3] - 作废成功后需切换至【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界面进行后续操作 [4] - 在发票业务界面选择【发票勾选确认】功能进入抵扣类勾选流程 [5] 税款所属期变更 - 在抵扣类勾选界面点击【变更属期】可调整当前税款所属期(示例显示默认属期为2025年07月) [6] - 变更属期时需在下拉框中选择目标月份(可选范围包含1-12月) [7] - 系统弹出确认提示后需点击"确定"完成属期变更 [8] 发票勾选执行 - 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刷新界面并显示新属期(如2025年07月)的可操作发票开具日期范围(2017-01-01至2025-07-31) [6] - 支持按开票日期区间筛选(示例显示筛选2025-07-01至2025-07-07的发票) [6] - 重新勾选操作需在变更后的属期界面完成 [9] 平台说明 - 操作指引来源于山西省税务局官方渠道 [10] - 征纳互动平台提供扫码登录功能并强调服务优化目标 [13]
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社会保险费三方协议?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7 08:42
税务申报事项 - 增值税及附加税局申报办理期限为2025-07-15 当前状态为两中路 需填写申报表 [3] - 财产行为税税源采购及合并申报办理期限为2025-07-15 当前状态为依中区 需填写申报表 [3]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办理期限为2025-07-15 当前状态为水中股 需填写申报表 [3] - 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办理期限为2025-07-15 当前状态为原本日 需填写申报表 [3] - 通用申报(工会经费)办理期限为2025-07-15 当前状态为天中场 需填写申报表 [3] 社保业务操作 - 社保业务界面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功能 [3] - 系统支持月度线易工资自投和职业年金申报 [3] - 社保费三方协议信息查询功能默认带出缴费人识别号和名称 支持多协议查询 [3] 平台说明 - 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学习平台 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