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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2025年中报显示营收增长但盈利能力下滑,需关注应收账款风险
证券之星· 2025-08-12 06:29
经营概况 - 公司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为6.12亿元,同比上升7.32% [1] - 归母净利润为2760.68万元,同比下降32.33%,扣非净利润为2185.29万元,同比下降40.25% [1] - 营收增长但盈利能力下滑 [1] 单季度表现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4亿元,同比上升11.72% [2]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652.15万元,同比下降14.91%,扣非净利润为1466.83万元,同比下降21.29% [2] - 单季度营收增长但利润下降明显 [2] 主要财务指标 - 毛利率为12.56%,同比减少20.9% [7] - 净利率为4.48%,同比减少37.48% [7] - 三费占营收比为2.28%,同比减少27.58% [7] - 每股净资产为6.04元,同比减少2.61% [7]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为0.03元,同比减少81.14% [7] - 每股收益为0.1元,同比减少32.07% [7] 应收账款风险 - 当期应收账款占最新年报归母净利润比达258.09% [4] - 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可能带来较大坏账风险 [4] 主营收入构成 - 红外截止滤光片收入5.72亿元,占主营收入的93.39%,毛利率为12.22% [8] - 生物识别滤光片收入2402.29万元,占主营收入的3.93%,毛利率为39.88% [8] - 其他收入1645.92万元,占主营收入的2.69%,毛利率为-15.47% [8] 地区分布 - 境外收入5.01亿元,占主营收入的81.89%,毛利率为15.09% [8] - 境内收入1.11亿元,占主营收入的18.11%,毛利率为1.12% [8] 发展回顾与展望 - 上半年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消费者需求趋于谨慎 [5] - 高端市场需求维持韧性及新兴市场需求增长使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实现温和增长 [5] - 公司业务在下游市场需求推动下稳健发展 [5] - 面临行业竞争激烈、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挑战 [5] - 公司通过拓展多元市场、加强技术研发和优化生产流程等方式应对市场竞争和技术升级挑战 [5] 总结 - 公司营收增长但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6] - 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带来潜在坏账风险 [6] - 公司需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优化产品结构以提升盈利能力 [6]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2 03:14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2][4] - 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6] - 资金来源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净额10.09亿元人民币 [5] 审议程序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6] - 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2][6] -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6] 现金管理实施 - 在招商银行襄阳分行营业部开立专用结算账户用于现金管理 [3] - 账户仅存放募集资金且专款专用 [3] - 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返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 募集资金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396.66万股 发行价13.7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20亿元 [5] - 扣除发行费用1055.05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9亿元 [5] - 募集资金于2025年7月8日足额划至专户 [5] 会计处理 - 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科目 [10] - 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 [10] - 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10]
晨丰科技股价微跌0.19% 大股东减持81万股引关注
金融界· 2025-08-12 01:48
股价表现 - 8月11日收盘价15.72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03元 跌幅0.19% [1] - 当日成交量29116手 成交金额0.46亿元 振幅2.16% [1] 公司基本面 - 主营业务为光学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属于浙江板块企业 [1] - 总市值26.57亿元 流通市值21.25亿元 [1] - 市盈率-186.21 市净率2.38 [1] 股东减持 - 持股5%以上股东方东晖8月7日至11日减持81万股 占总股本0.48% [1] - 减持后持股比例从8.36%降至7.88% [1] - 此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1] 资金流向 - 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0.97万元 占流通市值0.36% [1] - 近五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859.47万元 占流通市值0.4% [1]
同兴达股价微涨0.99% 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引关注
金融界· 2025-08-12 01:45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1日15时,公司股价报15.29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99% [1] - 当日成交额0.87亿元,股价波动区间为15.10元至15.36元,振幅1.72% [1]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学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穿戴、无人机等领域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属于广东板块企业 [1] - 办公地址已变更至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21层 [1] 资金流向 - 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41万元,占流通市值0.01% [1] - 近五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233.58万元 [1]
调光导电膜业务助日久光电业绩大增
证券日报· 2025-08-12 00:30
核心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2亿元 同比增长8.0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0.88万元 同比增长37.87% [1] 传统业务表现 - ITO导电膜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 同比下降8.17% [1] - 业务下滑主要因红外触控方式对传统电容触控的替代效应显现 [1] OCA光学胶业务状况 - 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但仍未实现盈利 [2] - 为强化回款与风险控制适度调减产量 [2] - 正研发耐折叠OCA和曲面OCA光学胶 其中全UV型曲面屏用光学胶已完成试量产并进入客户端认证阶段 [2] 调光导电膜业务突破 - 实现营业收入7377.43万元 同比大幅增长127.66% [3] - 增长得益于车载场景深度渗透 产品可实现座舱降温8℃至12℃ 透光度5%至80%可调 [3] - 覆盖PDLC SPD EC及LC四大技术路线 聚焦汽车天幕侧窗后视镜等核心场景 [3] 光学膜业务进展 - AR光学膜系列实现营业收入2560.17万元 同比增长132.22% [4] - 通过技术优化使显示透光率提升4% 对比度从30:1提升至70:1 [3] - 在消费电子医疗商业显示等领域的AR光学膜产品正积极推进样品认证 [4] 产能扩张计划 - 全资子公司计划投资8.22亿元建设年产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 [4] - 重点提升调光导电膜和光学膜产能 [4] 行业竞争环境 - 光学光电子行业竞争激烈 技术迭代迅速 [4] - 新进入者不断涌入带来价格竞争压力 [4] - 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质量要求持续提高 [4]
日久光电: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总则与定义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管理 防范财务风险并确保资金安全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 [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或委托贷款等行为 但排除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 对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资助(其他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及监管认定的其他情形 [2] - 公司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保护股东权益 且实质性财务资助行为包括主营业务外资产资助 承担他人费用 明显低于行业水平的资产使用权提供或预付款支付等 [4] 审批与操作程序 - 对外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且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 [5] - 需股东会审议情形包括单笔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 或最近十二个月累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 [6] - 对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资助可免于前述审批要求 [6] - 董事会审议时需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 披露风险及公允性 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7] - 原则上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助 但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资助时 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8] - 对控股或参股公司资助时 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同等资助 否则需说明原因及利益保障措施 [9] - 资助需签署协议约定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 财务部负责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监督 [10] - 审计委员会需每半年检查资助实施情况 违规时及时报告交易所 [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在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资助事项 遵循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及规范性文件 [12] - 披露内容需包括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方担保情况 及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的判断 [13] - 出现资助对象逾期还款 担保方财务困难或破产等情形时 需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 [14]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 [14] 附则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15][16][17]
日久光电: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3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1/3以上 其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成员由非高管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比过半 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 - 董事会同时设置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其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或拥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或具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2]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符合独立性要求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工作经验 无重大失信记录[2] - 禁止任职人员包括:公司关联方人员 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 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 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等[3][4]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 监督利益冲突 提供专业建议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职责[8] - 对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 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征集股东权利 对损害权益事项发表意见 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审核 审计工作监督 内部控制评估 需审议财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聘免 财务负责人任免 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11] -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遴选 审核任职资格 并就董事任免 高管聘解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 并就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12]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及时提供会议资料 组织实地考察[15][16] - 独立董事享有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保障 可获责任保险 领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 且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其他利益[1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需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保存10年以上[13][14] 选举与任期机制 -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采用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5][6]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不得超过6年 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6]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会时 公司需在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7] 独立性保障机制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 随年度报告披露[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 需确保足够时间与精力有效履职[3] - 独立董事辞职或解职导致比例不符时 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辞职独立董事需履职至新任就职[7]
日久光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程序 并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1][2]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委员会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工作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可连选连任[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3] - 需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实施[3] - 具体选聘程序包含需求研究 人选搜寻 背景调查 任职同意征求 资格审查及候选人建议等完整流程[3][4]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2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微信等通讯方式临时召开 由主任委员主持[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投票或通讯表决[5]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需回避 决议需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 不足1/2时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管理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 - 会议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审议 委员对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5][6] - 可邀请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4][5] 规则实施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存在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6] - 规则中"以上"和"至少"包含本数 "过半数"不包含本数[6]
日久光电: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 -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2] -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2] -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实施 [2] - 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质量并提议聘请或改聘机构 [2] - 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审计师从业资格 [3] 年报审计工作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20日内财务负责人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 [2] -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需沟通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及业绩预告情况 [3] - 进场后需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3] - 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需安排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 [4] - 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5] 审计结果处理与披露 - 对审计后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5] - 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总结报告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 [5] - 相关决议文件需在年报中披露 [5] 委员行为规范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5]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5]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5] 制度实施依据 -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1] - 审计委员会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开展工作 [1] - 委员需参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年度报告培训 [1]
日久光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总则 - 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辞任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 [2] - 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1/3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2]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大会可解任职工代表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2]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董事辞任后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符合法规要求 [2] - 明确8类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破产责任未逾3年等 [2] - 任职期间出现禁止情形的 公司需解除其职务并停止履职 [2]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移交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3] - 移交完成后需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文件 [3] - 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的 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4] - 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的 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 未履行需赔偿全部损失 [4] 离任后的责任与义务 - 董事离职后忠实义务不当然解除 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其他义务按公平原则综合判定 [4] - 任职期间执行职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或终止 [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同类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5] - 离职人员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文件及说明 [5] - 执行职务违反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需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因离职免除 [5] 责任追究机制 - 离职后需持续向公司报备任职期间公开承诺(如增持计划、限售承诺)及重大事项的履行进展 [5] - 发现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时 董事会需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 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6] 附则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后续法规或章程冲突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6]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