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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1-14 21:44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月14日,浙江东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 董事会提前五日发出通知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尾款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6 02:44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尾款的进展 - 公司子公司国际物流中心于2022年6月与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已分四期收到补偿款 [2] -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征收补偿款人民币1,116,866,312.00元,尚有余款人民币371,152,999元未收到 [2] - 因尾款支付问题未解决,征收实施单位齐贤街道已向房屋征收部门未来城开发公司提起诉讼,案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 [3]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11人,决议合法有效 [6]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华能商城拟被征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 关于公司下属华能商城拟被征收 - 因瓜渚湖南岸康养生态公园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下属华能商城将被征收,征收部门为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 拟被征迁资产包括商业一层157间、二层营业房110间、住宅25套 [13] - 补偿方式可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房票)其中一种或多种组合,具体补偿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 [14] 关于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获得注册 - 公司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 [16] - 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16]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 公司为拓展业务,与合作伙伴共同设立供应链公司,该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000万元 [18] - 公司作为持股44%的股东,拟按比例提供担保金额为440万元,该部分担保追加了合作方实际经营者及配偶的共同担保 [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9,469.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1%,无逾期担保 [22]
浙江东日: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48.15%股份
新浪财经· 2025-12-16 17:33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 - 本次划转导致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东日48.15%的股份 [1] - 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1] 收购合规性与豁免 - 本次收购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超过30% [1] - 该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1] - 收购人因此可免于发出要约 [1] 公司控制权状态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浙江东日的控股股东仍为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1]
浙江东日: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389.12万元,同比下降4.71%
新浪财经· 2025-10-30 16:32
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1.92亿元,同比增长4.03%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389.12万元,同比下降4.71%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5.58亿元,同比增长2.66%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15亿元,同比增长9.13% [1]
浙江东日(600113.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6883万元,同比增长12.12%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00:43
财务表现 -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收3.73亿元 同比增长6.23% [1] - 归母净利润6883万元 同比增长12.12% [1] - 扣非净利润6637万元 同比增长10.63% [1] - 基本每股收益0.16元 [1] 盈利能力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 扣非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增长基本同步 表明主营业务贡献稳定 [1]
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总则 -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以及考核标准 [1] - 薪酬范围包括薪资、奖金、补贴、福利待遇、期权、股份赠予等 [1] - 适用对象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1]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 [1]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会议工作 [2]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任,失去董事资格或独立性的委员自动失去资格 [2]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收集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 [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 [2] - 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 [2]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录原因并披露 [2] - 董事薪酬计划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3] 决策程序 - 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管职责及绩效等资料 [4][5]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报告、绩效评价及提出薪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5]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临时召开,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取视频或电话方式 [6] - 可邀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括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 [7] - 董事会可否决委员会议案,但需三分之二董事通过并书面说明 [7] 附则 - 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8]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