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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阿曼外国直接投资累计达310亿里亚尔
商务部网站· 2026-01-30 21:56
外国直接投资总额增长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 阿曼外国直接投资累计总额达到310亿里亚尔 同比增长16.2% [1] 分行业投资增长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活动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21.1% 累计达到249亿里亚尔 [1] - 制造业投资增长11.1% 达到27亿里亚尔 [1] - 金融中介活动投资增长9% 达到15亿里亚尔 [1] 主要投资来源国 - 英国是对阿投资额最高的国家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投资额增长21.5% 累计达到160亿里亚尔 [1] - 美国紧随其后 投资额增长24.7% 达到83亿里亚尔 [1] - 科威特位列第三 投资额增长11.5% 达到14亿里亚尔 [1]
日元汇率缘何暴跌暴涨
新华网· 2026-01-29 15:56
日元汇率近期剧烈波动分析 - 日元对美元汇率在短期内出现剧烈波动 从1月23日一度逼近160日元兑1美元 急升至1月28日的152日元兑1美元区间 [1] 日元汇率暴跌原因 - 市场对日本财政状况恶化的忧虑升温 源于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可能解散众议院提前大选的消息 [1] - 日本首相承诺减免消费税 但在财源不明确的情况下 引发日本各期限国债遭抛售 国债收益率大幅攀升 其中30年期和40年期国债收益率均创历史新高 [1] - 日本央行行长在货币政策会议后的记者会上未释放提振债市汇市的信息 导致日元汇率随后明显下跌 [1] 日美联手施压汇市 - 日本金融市场的剧烈震荡引发美国关注 美国财长公开表示日本国债抛售已累及美国国债 [2] - 市场分析师认为日美金融当局联手施压汇市是导致日元暴涨的原因 [2] - 东京和纽约外汇市场均出现日元短时间内大涨的行情 市场猜测日美或联手进行了汇率询价操作 这是比口头干预更强烈的市场干预信号 [2] - 伦敦金融中介公司人士及路透社等媒体证实美联储进行了汇率询价 受此影响日元汇率连日上涨 [2] 市场对日本财政政策的持续担忧 -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日本金融市场的危机并未结束 市场仍在警惕“高市冲击” [3] - 高市内阁上台后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并批准史上最大规模新财年预算案 其中用于偿还国债及利息的国债费再创新高 [3] - 日本政府债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已达240% 减税和扩大财政支出将加重债务负担并加剧日元贬值 [3] - 专家忧虑高市的积极财政政策可能引发类似英国“特拉斯冲击”的市场震荡 且后果可能更为严重 [3]
经济热点问答|日元汇率缘何暴跌暴涨
新华网· 2026-01-29 15:37
文章核心观点 - 日元汇率近期经历剧烈波动,从暴跌至逼近160日元兑1美元后急升至152日元区间,其背后原因包括日本国内财政政策引发的市场忧虑以及日美金融当局疑似联手干预汇市,且市场认为由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政策引发的“高市冲击”风险尚未结束 [1][2][3] 日元汇率暴跌原因 - 市场对日本财政状况恶化的忧虑升温,起因于1月9日晚间传出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决意解散众议院、提前举行大选的消息 [1] - 1月中旬起,日本金融市场出现长债价格暴跌与日元大幅贬值的债汇“双杀”局面 [1] -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财源不明确的情况下,于19日承诺减免消费税,引发20日日本各期限国债遭抛售,国债收益率大幅攀升,其中30年期和40年期国债收益率均创历史新高 [1] - 1月23日,日本央行行长植田和男在货币政策会议后的记者会上未释放任何提振债市汇市的信息,导致日元汇率随后明显下跌,迅速逼近160日元兑1美元关口 [1] 日美联手施压汇市 - 日本金融市场的剧烈震荡引发美国关注,美国财长贝森特公开表示日本国债抛售已累及美国国债 [2] - 日本财务大臣片山皋月于20日在瑞士达沃斯就日本财政状况向美国财长贝森特进行解释说明 [2] - 市场分析师认为,日美金融当局联手施压汇市是导致日元暴涨的原因 [2] - 东京时间23日下午及纽约时间23日上午,东京和纽约外汇市场的日元汇率分别出现短时间内大涨行情,市场猜测日美或联手进行了汇率询价操作 [2] - 伦敦金融中介公司人士向《日本经济新闻》证实美联储进行了汇率询价,路透社等媒体也报道了此消息,受此影响日元汇率连日上涨 [2] 市场风险与“高市冲击” - 一些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日本金融市场的危机并未结束,市场仍在警惕“高市冲击” [3] - 高市早苗上台后编制巨额补充预算、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并批准了史上最大规模新财年预算案,其中用于偿还国债及利息的国债费再创新高,加剧了市场对财政恶化的忧虑 [3] - 日本政府债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已达240%,减税、补贴及大规模财政支出势必进一步加重债务负担并加剧日元贬值 [3] - 日本媒体和专家忧虑高市强推积极财政政策会引发类似英国前首相特拉斯政策造成的“特拉斯冲击”的市场震荡 [3] - 日本东短研究公司总裁加藤出表示,如果日本发生“高市冲击”,恐怕会比英国更严重 [3]
监管新披露!借“代购”之名行高利贷之实:利率超36%,中介涉非法经营罪
第一财经· 2026-01-27 19:14
以“代购买房”为名的非法金融活动模式 - 一种以“代购买房”为掩护的灰色产业链,实则从事变相高息放贷 [1] - 该模式核心操作是“垫资购房、抵押套贷”,中介利用自有资金垫付部分购房款帮助客户全款买房,再协助客户以该房产为抵押,通过伪造材料套取银行经营性贷款,并用经营贷资金回收垫资款 [2] - 在此过程中,中介通过收取垫资息费、助贷服务费、三方公司使用费等各类费用获取收益 [2] 业务操作手法与演变 - “高评高贷”是该模式的核心操作手法,通过将房产价值高估以获得更高额度的银行贷款 [1][3] - 例如,将实际价值100万元的房产评估为160万元,按70%的贷款比例可获得112万元经营贷款 [3] - 此类操作最初是房产销售的辅助手段,用于刺激销售,但已演变为系统化的融资套利模式和完整的非法牟利通道 [1][3] - 部分中介机构形成专业化运作链条,控制评估、贷款、资金流转等多个环节 [3] 市场现状与具体案例 - 在持续高压监管下,公开宣传此类业务的中介机构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通过隐蔽渠道运作,承诺办理“零首付”、“超贷”等业务 [1][5] - 深圳有中介表示可操作“零首付、低利率”,并额外多贷资金,收取2%的“服务费” [5] - 广州有中介透露,“高评高贷”在二手房市场,尤其是总价较高、非急迫性需求的楼盘,有重新活跃的迹象 [5] - 2022年至2023年间,某投资公司及主要成员通过“代购买房”业务向14人出借款项共计5639万元,实际年利率超过36% [2] 综合融资成本与客户风险 - 中介收费环节复杂、名目繁多,包括过桥垫资费、助贷服务费、渠道协调费等 [6] - 以一套200万元的房产为例,仅2%的“过桥垫资费”就高达4万元 [6] - 仅中介收取的各项费用折算成年化利率就已超过30%,叠加银行利息后综合融资成本惊人 [6] - 客户实际到手资金远不如预期,例如在112万元贷款中,扣除中介费用约3万元后,借贷人实际到手仅9万元,资金成本折合实际利率超过33% [3] - 整个操作链条脆弱,面临银行审核变严、评估不过关或环节出问题的风险,可能导致违约 [6] 司法实践与法律定性突破 - 司法实践取得突破性进展,法院首次将中介在“垫资”、“助贷”等环节收取的各类浮动费用,统一纳入“非法放贷利息”范畴 [1] - 在最新案例中,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涉案机构及人员进行定罪量刑 [1][9] - 2025年8月,法院对相关案例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涉案公司罚金;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并处罚金 [9] - 此次判决将浮动费用与直接利息合并计算,符合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犯罪的入罪标准,对打击此类犯罪具有借鉴意义 [9] 合法中介垫资与非法放贷的核心区别 - 目的不同:合法中介垫资是为促成房产交易,盈利来自合理服务费;非法放贷以放贷牟利为唯一目的,“代购买房”仅为幌子 [10] - 行为边界不同:合法垫资针对特定交易场景、周期短、金额与交易匹配;非法放贷未经批准,向不特定对象经常性放贷,累计金额巨大,并通过虚增债务等方式变相抬高利率 [10] - 合法性不同:合法垫资符合行业惯例;非法放贷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若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10] 银行风控与监管挑战 - 银行系统的风控正在收紧,已将“高评高贷”纳入常态化重点排查 [7] - 具体措施包括提升合作评估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控、定期对评估价显著偏离市场均值的项目进行回溯审查,并加大内部问责力度 [7] - 监管面临现实挑战,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系错综复杂,给精确识别“高评”带来困难 [7] - 若银行人员与外部中介勾结,“高评高贷”的漏洞很难被彻底堵死 [7]
日美成为金融市场动荡的震源
日经中文网· 2026-01-22 10:59
日本财政风险与国债市场动荡 - 日本执政党与在野党在众议院选举中均主张减免消费税,但资金来源不明,引发市场对财政风险的担忧,导致国债市场混乱 [2][7] - 日本长期利率急剧上升并产生外溢效应,美国长期利率一度升至4.3%,创下2025年8月以来高位,英国和德国利率也升至两周高位 [2][5] - 市场批评日本政府“财政上的不负责任”,全球对日本国债的不信任感可能短期内难以消除,传美国Vanguard Asset Management已停止买入日本超长期国债 [7] 日本债券市场具体表现 - 1月21日,日本新发行3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3.71%,较前一日下降0.165%,4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4.04%,下降0.165%,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0.09%至2.28%,此为20日历史性飙升后的回调 [4] - 市场动荡未平息,交易有限,富国生命保险坦言正在检查国债是否存在减值对象,并对增持财政风险高、期限长的国债持谨慎态度 [4] - 银行等存款机构持有约一成日本国债,部分金融机构为追求收益增加超长期债券投资,若持有浮亏的机构集中抛售,可能成为市场波动诱因 [10] 日本股市受利率上升冲击 - 1月21日,日经平均股价指数报收52774点,较前一日下跌216点(0.4%),出现时隔一年的连续5个交易日下跌,累计下跌超过1500点 [7] - 房地产股票受冲击,三井不动产股价21日下跌2%,几乎抵消2026年以来的涨幅,利率上升加重有息负债的利息支付负担 [8] - 金融股被集体抛售,三菱UFJ金融集团股价下跌超3%,利率过快上升可能拖累经济、抑制企业资金需求,并迫使金融机构对持有国债进行减值处理 [9][10] 美欧对立加剧全球市场风险 - 围绕丹麦格陵兰岛问题,美国与欧洲产生对立,欧洲议会可能暂缓批准欧贸协议,加剧全球经济放缓担忧 [2][10] - 1月20日,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较上周末下跌2%,21日日本股市中,奥林巴斯股价较16日下跌8%,对欧洲销售占比较高的出口类股票遭抛售 [10] - 市场猜测欧洲可能抛售美债作为反制,丹麦教师养老金基金首席投资官透露计划将美债持有量降至近零水平,悲观情绪扩散,股市调整可能持续较长时间 [10][11]
最高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严惩严重经济犯罪 严惩走私出口战略矿产等犯罪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0 00:52
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部署 - 最高检部署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 经济金融安全与犯罪惩治 - 严惩走私出口战略矿产等犯罪,以维护国家战略利益 [1] - 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 [1] - 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并对金融“黑灰产”进行全链条打击,以保障金融稳健运行和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 - 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突出惩治利用地下钱庄、虚拟币洗钱等犯罪 [1]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 最高检提出会同中国证监会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1] - 完善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 [1] - 从严惩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以维护资本市场安全 [1]
最高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期货日报网· 2026-01-20 00:46
全国检察长会议对经济金融领域的法治工作部署 -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严惩严重经济犯罪 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 针对特定经济犯罪的打击重点 - 严惩走私出口战略矿产等犯罪 以维护国家战略利益 [1] - 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 严惩非法集资 金融诈骗等犯罪 [1] - 全链条打击金融“黑灰产” 以保障金融稳健运行 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 - 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突出惩治利用地下钱庄 虚拟币洗钱等犯罪 [1] 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 - 最高检提出会同中国证监会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1] - 完善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 [1] - 从严惩治财务造假 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以维护资本市场安全 [1]
金融“黑灰产”集群打击取得积极成效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打击力度
中国证券报· 2025-12-26 07:43
行动概述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2] - 截至2023年11月末,集群打击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黑灰产”蔓延态势,规范了金融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2][4] 打击成果与数据 - 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 [2] - 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2] -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 [4] - 金融监管总局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4] - 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 [4] 典型案例与涉及领域 - 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信贷、保险、信用卡等多个金融领域 [2] - 信贷领域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等 [2] - 保险领域涉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等 [2] - 信用卡领域涉及非法代理维权等 [2] - 涵盖罪名包括贷款诈骗、保险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等 [2] 监管协作与机制创新 - 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并加强协作配合 [1]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地金融监管局与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 [4] - 金融监管总局计划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 [6] 未来监管措施与方向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1][5] - 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 [1][6] - 金融监管总局将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1][6] - 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问题,已组织开展专项稽查 [4] 对消费者的警示 - 公安机关提醒消费者对“不用还的贷款”、“全额化债”、“低成本维权”、“不成功100%退费”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 [3] - 消费者应拒绝预缴高额费用,应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3]
金融“黑灰产”集群打击取得积极成效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 将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打击力度
中国证券报· 2025-12-26 06:12
联合打击行动成效 - 2024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2] -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2] - 截至2024年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4] 打击重点与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涉及信贷、保险、信用卡等多个金融领域,具体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以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和非法代理维权等[2] - 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问题,监管部门组织了专项稽查[4] - 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穿透资金链、人员链、信息链,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4] 监管协作与机制创新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家金融监管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4] - 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1] -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推动综合治理[6] 未来监管措施与方向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1][5]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1][6]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1][6] 对消费者的警示 - 公安机关提醒消费者对“不用还的贷款”、“全额化债”、“低成本维权”、“不成功100%退费”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3] - 消费者应拒绝预缴高额费用,应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纠纷[3]
金融“黑灰产”集群打击取得积极成效
中国证券报· 2025-12-26 05:11
联合打击行动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今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1] - 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在此期间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相关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2] - 截至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3] 典型案例与涉及领域 - 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涉及信贷、保险、信用卡等多个金融领域,业务模式多元 [2] - 具体犯罪行为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以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和非法代理维权等 [2] - 涵盖的罪名包括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也涉及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 [2] 监管协作与机制创新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家金融监管局与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 [3] - 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通过穿透资金链、人员链、信息链,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 [3] - 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稽查 [3] 未来监管工作重点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1][4] - 将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1][4] - 将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推动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