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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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规:电动自行车可载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经济观察报· 2025-08-20 13:00
新规适用范围与生效时间 -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及管理活动适用新规 [1] - 新规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非机动车通行管理要求 - 驾驶非机动车需遵守交通信号 与相邻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并避让行人 [1] -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可搭载1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1] -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 - 禁止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 [1] - 禁止牵引动物 禁止逆向行驶 禁止违法占用机动车道 [1] - 载物需捆扎牢固 禁止行驶中两车共载同一物品 [1] 驾驶人年龄与载人限制 - 驾驶自行车最低年龄要求为12周岁 [2]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最低年龄要求为16周岁 [2] -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载人 [2] 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建设规范 - 新建公共建筑 住宅区 商业区及大中型建筑需按标准配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2] - 改建扩建项目需增建或配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2] - 已建成停放场所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变更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 特定场所停放管理要求 - 轨道交通车站 医院 学校 商场等公共场所需设置标准化非机动车停放区 [2] - 停放场所容量需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2] - 鼓励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停车位 [2]
解决“围楼堵路”!北京拟从立法层面保障非机动车停放用地供给
央广网· 2025-07-18 13:04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 - 核心观点:北京市拟通过立法修订解决非机动车停放难题,重点规范停放秩序、拓展停车资源并明确管理权责 [1] - 修订方向包括保障停放用地供给、强化规划落实、鼓励设施开放及科技手段管理 [9][10][11] 非机动车停放现状与问题 - 北京电动自行车注册量年均增长约100万辆,非机动车出行占比达20%,其中电动自行车骑行占70% [8] - 小区和商圈普遍存在停车资源不足,导致乱停放堵塞通道、占用盲道及消防隐患 [1][3][5] - 停放设施规划落实率低,挪作他用现象突出 [9] 条例修订具体措施 - 用地保障:配套建设为主,独立建设为辅,临时设置为补充,同步规划居住区及公共场所停车设施 [9] - 轨道站点周边150米内应划尽划停放区,试点利用绿地、桥下空间及立体停车场 [9] - 对外卖快递行业实施专用号牌管理,探索违章行为与订单派放联动机制 [10] 行业与设施优化建议 - 鼓励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停车充电设施并向公众开放 [10] - 建议调整存量道路资源,如支路机动车道增设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 [14] - 参考杭州物联网技术、深圳射频芯片等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率 [10] 路权与资源分配 - 条例体现非机动车路权公平,强调停放空间与道路设施配置需向非机动车倾斜 [11][14]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明确为十年、骑乘上路须佩戴头盔 北京新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日报· 2025-06-26 06:16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北京市公开征求《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意见 旨在解决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更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 修订背景为北京市非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 生产、销售、使用出现新变化 给质量监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带来新课题 [1]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新规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需登记取得本市牌证方可上路行驶 [2] -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10年 届满后不得上路 [2] - 互联网租赁及快递、外卖服务用电动自行车将核发专用号牌 变更用途需办理变更登记 [2] - 推行登记网上办理 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和电子识别芯片技术应用 [2] 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规定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认证头盔 [2] - 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时可临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 通过后需迅速驶回 [2] 产品安全标准强化 - 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安全性评估 未通过需停止使用或更换 [3] - 新增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电池、充电器等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 [3] 企业主体责任 - 快递、外卖等服务企业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车辆信息档案及管理制度 [2] - 相关企业需依法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主体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