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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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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个人股权转让个税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09:35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的接收与处理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文章是一份操作指引,详细说明了企业单位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接收、查询、查看和下载由与其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推送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11][17] - 操作入口与模块 - 单位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以进入相关办理模块[13] - 发票查询与定位 - 在“发票业务”模块中点击【收票箱】,即可看到自然人推送的发票[15] - 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查询,以定位目标发票[15] - 发票后续操作 - 查询到目标发票后,单位可对其进行查看和下载操作[15] - 收票箱功能仅用于接收与本单位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推送的发票[17]
你问我答 | 扣缴义务人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申请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3 14:28
劳务报酬发票代开申请流程 - 申请适用于自然人为法人提供劳务报酬业务,且必须由法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发起申请 [2] - 单次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上限为10万元,且仅支持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2] - 扣缴义务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录,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 [2] 代开人员信息维护 - 对于首次为企业提供劳务的自然人,扣缴义务人需先在系统中维护其人员信息 [3] - 通过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并选择【添加】或【导入】来录入人员信息 [3] - 在采集界面需填写完整的销售方信息并提交 [4] 发起代开申请与填写发票信息 - 在系统中选择【个人代开发票】进入【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并点击【发起申请】 [5] - 填写销售方信息时需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并补充电话、地址、银行账户等详细信息 [6] - 添加项目信息时输入“劳务”并使用【智能赋码】功能,系统会反馈赋码结果 [7][8] - 需补全项目信息的金额、税率/征收率等内容 [9] - 全部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操作 [10][12] 单位查询与下载已代开发票 - 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税务数字账户”在“收票箱”中接收与查询发票 [18][23] - “收票箱”可接收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推送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18] - 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中的“个人票夹”将发票推送至其任职单位 [18] - 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进入办理模块 [21] - 在“收票箱”中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查询目标发票 [24] - 查询到目标发票后可进行查看与下载操作 [24]
注意!建筑服务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代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7 09:43
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操作流程 - 小规模纳税人或临时取得收入的单位及个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该业务为即时办结 [3] - 代开申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的“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菜单、首页自定义区或搜索栏进入功能模块 [3] - 办理流程始于登录后点击“建筑服务-新增代开申请”,进入页面后需新增并保存购买方信息 [4] - 后续需填写详细的建筑项目信息及代开项目信息,包括行政区域、地址、项目名称、合同情况、项目编号、编码、金额等,保存后进入纳税信息确认步骤 [5] - 系统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根据系统处理结果,后续可能无需审核和缴款直接开票,或需先缴款再开票,或需经税务人员审核 [6] - 开具成功后,可通过“代开发票查询”功能,选择申请日期查询并下载发票 [6] 代开发票业务的后续处理与数据管理 - 若代开申请提交后涉及预缴税费,系统会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完成税款缴纳 [7] - 所有代开申请信息均可通过“代开发票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8] - 发票开具完成后会自动归集到“税务数字账户”,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在此账户中查看发票 [9] 企业接收自然人推送数电票的操作流程 - 与企业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个人票夹”将收到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送至其任职单位 [15] - 单位接收发票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进入办理模块 [17] - 在“发票业务”模块中点击“收票箱”,即可查看自然人推送的发票 [18] - 在“收票箱”中,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查询,找到目标发票后进行查看或下载 [19]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调解、仲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4 17:44
劳动争议处理基本程序 - 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和方式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2] - 发生争议后,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 协商与调解并非必经程序,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但诉讼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2] 调解申请与组织 - 劳动争议调解是调解组织通过劝说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过程 [3] - 调解组织主要包括三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 [4] - 此外还有行业性、区域性争议调解组织、社会化调解组织,以及人社部门与法院、工会等单位联合设立的一站式调解中心,专门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纠纷 [4] - 当事人可现场递交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该平台提供网上申请、案件进展查询等服务 [4][5] - 在线申请渠道包括直接访问网址 `http://tiaojie.12333.gov.cn/portal`,或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社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任一渠道 [5] - 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调解方式或组织,若调解不成功或对方不履行协议,可再去申请仲裁 [6] 仲裁申请与流程 - 申请仲裁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申请 [8] - 申请仲裁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8] - 适用调解仲裁的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8] -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需载明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8][9] -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仲裁委员会将作出裁决 [10] -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对于生效裁决,一方拒不履行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 个体工商户税务管理 -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定期定额户的发票开票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超过核定定额时,需就超过部分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6]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服务 - 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 [17] - 税务数字账户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提供发票用途确认、交付、查询统计、下载打印、查验、入账标识、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等服务 [17][18] - 为保护数据安全与防范税收风险,将对涉税服务失信人员限制功能使用权限 [18] - 自然人个人票夹依托个人所得税App,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标识,归集个人取得的数电发票等信息,并提供查询、拒收、下载、导出及推送等服务 [18] - 乐企服务是国家税务总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税企系统直连方式提供的数电发票等涉税服务平台,服务方式包括乐企自用、乐企联用和乐企他用 [19] - 为防范税收风险,对纳入失信名录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予提供乐企他用服务 [19]
山西:自然人给单位推送发票后,单位如何进行查询下载?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3 09:26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的接收与操作流程 - 与企业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可以将自己作为受票方收到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不含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个人票夹”功能推送至其任职单位[2] - 单位接收发票的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进入办理模块[3] - 在“发票业务”模块中,点击【收票箱】即可查看自然人推送的发票,并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查询,之后可对目标发票进行查看和下载操作[7]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服务平台功能 - 山西省税务局提供了征纳互动平台“悦悦”在线问办功能,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中遇到难题时,可登录并点击该功能寻求帮助[11] - 该平台旨在提供精准服务,并鼓励纳税人进行评价[11] - 平台同时提供业务办理指南,并可通过扫码注册登录系统[11] 企业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证件和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件等[12] -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有权确定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12]
解决电子凭证报销入账等“对接”难题
人民日报· 2025-05-24 05:56
政策推广 -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9部门联合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应用,解决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1] - 2022年-2024年试点期间累计全流程无纸化处理符合标准的电子凭证超2亿张,试点达到预期目标 [1] - 试点涉及436家接收端单位(近6万家会计主体)、51个平台和12家服务保障单位,覆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电子回单等高频率电子凭证 [1] 实施策略 - 推广工作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对不同类型单位提出差异化要求 [2] - 要求已试点开具端单位提升电子凭证开具能力,已实现全流程处理的接收端单位巩固成果,未完成全流程的单位继续推进,未试点单位可借鉴经验稳步推进 [2] - 通知对完善标准体系、畅通交付渠道、分类推进无纸化处理、发挥平台支撑作用作出具体安排 [2] 行业影响 - 电子凭证应用可显著提升经济活动效率,如简化差旅报销流程、加快货款支付确认等 [3] - 统一数据标准有助于解决接收、报销、入账、归档等环节的"对接"难题,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 [3] - 全流程无纸化可解放业务和财务人员,降低打印需求、交易保管成本及碳排放,节约社会资源 [3] - 标准化电子凭证数据来源可靠、信息真实、可交叉验证,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造假 [3]
关于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通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9 08:49
机动车登记数字化改革 - 自2025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取代传统纸质发票审核流程[1]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直接通过税务部门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比对,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包括新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1] - 已开具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申请人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转让登记及未登记新车临时号牌核发业务[1] 过渡期处理方案 - 已开具纸质发票的申请人仍可凭纸质发票办理登记业务[2] - 若系统暂无数电发票信息,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生成动态二维码(限5次使用)供交管部门查验[2] 数字化查验操作流程 -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并输入发票信息及验证码[4][5] - 查验结果页面可生成动态二维码,交管部门扫描后直接获取发票电子信息[7][9] - 示例显示发票含关键数据:金额88,000元、税率13%、税额10,123.89元、不含税价77,876.11元[8] 政策实施主体 - 改革由国家税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推动,地方税务部门(如青岛市税务局)负责具体执行及宣传[12]
勾选确认数电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办理?错误勾选后,如何申请更正?点击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6 08:27
数电发票推广应用 - 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1] - 纳税人需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数电发票用途,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1] - 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2] 发票用途更正流程 - 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3] - 错误用途为申报抵扣且已抵扣的,可申请改为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税务机关核实进项税额转出后调整用途[4] - 错误用途为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若未申报退税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重新确认,已申报退税的可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4] 相关服务功能 - 税务数字账户集成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1] - 适用凭证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等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1][2] 历史内容索引 - 往期文章涵盖红字数电发票开具注意事项、二手车业务开票流程、发票总额度使用规则等实操指南[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