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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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税】机动车和二手车数电发票上线啦!多场景开票流程讲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5 20:11
机动车发票管理新规 - 自2025年5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直接使用税务机关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业务,不再审核纸质发票[2] - 已开具纸质发票的申请人仍可凭纸质发票办理相关业务[2] - 机动车零售企业需向购买方开具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于车辆转移登记[2] 机动车发票开具流程 蓝字发票开具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功能,选择票类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4] - 需填写购买方信息(自然人需勾选"是否开票给自然人"并填写身份证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等,系统自动带出车辆合格证信息[4][5] - 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选择特定业务为"机动车",单位必须填写"辆",数量需为正整数[5][6] 二手车发票开具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拍卖企业/市场/经销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需选择企业性质(经销企业可反向开具)[7][8][9] - 需填写车辆类型、车牌照号、登记证号等车辆信息及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11] - 二手车经销企业可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自动关联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13][14]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机动车发票红冲 - 已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通过【红字发票开具】功能红冲,需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并选择全额/部分红冲[14][15] - 无需购方确认时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需确认时需购方在【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中操作[15][18][19] 二手车发票红冲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红冲需根据发票信息查询并录入红字确认单,经销企业还需处理换开的增值税发票红冲[21][22][24] - 反向开具的发票买方信息栏自动填充为开票方信息且不可修改[1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注册满一年、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等8项条件[31][32] - 研发费用占比要求根据销售收入分级:最近一年收入≤5000万(5%)、5000万-2亿(4%)、>2亿(3%)[33] - 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境外所得按15%优惠税率等政策[36][37][38]
【数电发票操作指引】机动车二手车数电发票开票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4 10:19
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 进入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进入界面 [4] - 可用发票额度为799,009.91元 当前可用纸质发票数量为0 累计开具发票金额829,702.96元 [4] - 发票总额度为7,500,000.00元 已开具0张 累计税额8,297.04元 发票数量2张 [4] - 选择【电子发票】在"选择票类"列表里选择"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确定 [5] - 在发票界面根据票面信息填入实际发生业务信息 购买方为自然人时需勾选"是否开票给自然人"复选框 [6] - 在"开票信息"录入车辆信息 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手动补充车辆类型、价税合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等信息 [6] - 点击"发票开具" 开具成功后系统自动交付至对方数字账户 [6] 二手车发票开具 - 在"选择票类"列表里选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特定业务选择"正常开票" [7] - 若二手车企业性质为经销企业 特定业务列表增加"反向开具"选项 [7]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9] - 销售方进入二级功能界面点击【红字信息确认例如单】 根据发票信息查询对应发票 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录入界面 [10] - 选择开票原因、冲红金额后点击提交 [10] - 购买方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红字发票开具】二级功能选择【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购/销方选择我是购买方 [12] - 选择对应的确认单状态 点击查看 点击确认 [12]
长图 | 一图读懂二手车车业务如何开具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4 22:43
机动车数电发票政策 - 自2025年5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直接使用税务机关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业务,不再审核纸质发票 [11]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蓝字发票开具】模块,进入发票填开界面 [12][13][14] - 默认选择电子发票,需手动选择"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类 [16] - 需准确填写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系统自动带出厂牌型号等合格证信息,未自动带出的需手动补充 [17][18] - 价税合计金额示例显示为50,000元,发票额度实时显示(如当前可用额度5,811,308.63元) [19] 二手车销售发票特殊处理 - 选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指定企业性质,经销企业可进行"反向开具"操作 [6] - 反向开具时买方信息自动填充为开票方信息且不可修改,卖方必须为自然人 [6]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通过【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选择需红冲的发票,提交后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21][22][23] - 红字发票开具界面显示本月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示例为-103,920.35元 [24] - 支持通过确认单编号(如33038225041000000078)追踪处理进度 [24] 系统功能界面数据 - 当前月份(2025年4月)可用发票额度显示为5,855,556.42元 [13] - 发票填开界面显示累计税额57,636.07元,已开具22张发票 [16]
长图 | 一图读懂机动车业务如何开具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9 18:23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蓝字发票开具流程包括选择票类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填写购买方、销售方及车辆识别代号等详细信息[3][4] - 系统可自动带出车辆合格证上的厂牌型号、合格证号等信息 未自动带出的需手动填写[4] - 当前月份2025年4月显示可用发票额度为5,855,556元 可用纸票数量22张[3] 红字发票处理 - 红字发票开具需通过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页面选择需红冲的发票并提交[5][6] - 界面显示本月回退金额为-103,920.35元 收到红字发票金额0.00元[5] - 提交成功后可直接跳转红字发票开具界面或通过菜单路径重新进入[6] 发票管理功能 - 系统提供切换至票样视图功能便于核对开票信息[4] - 购买方为自然人时需勾选"是否开票给自然人"复选框[4] - 主界面集成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开票信息维护等核心功能模块[3]
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开具机动车二手车红字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6 08:45
机动车销售发票冲红流程 - 自2025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可通过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及二手车登记业务,简化登记程序以促进汽车消费流通 [3] - 当机动车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错误时,需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红字发票冲红操作,具体适用于发票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情形 [4] 销售方操作步骤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进入二级功能页面 [4] - 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根据发票信息查询对应发票并进入录入页面 [6][7] - 选择实际红冲原因(如原蓝字发票金额256,460.18元需冲红),提交后生成红字信息确认单 [8] 购买方确认流程 - 购买方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中选择"我是购买方"身份,查询并确认销售方提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 [9] - 确认后状态变更为"购销方已确认",系统显示处理时间及对应发票代码等信息 [10] 红字发票最终开具 - 销售方在购买方确认后,进入【红字发票开具】功能查询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点击【去开票】完成冲红操作 [11] - 流程涉及13%增值税冲减(如案例中冲减税额33,339.82元)及购销双方信息核对环节 [8][10] 相关服务拓展 - 电子税务局同步提供机动车及二手车数电发票开具指引服务,形成完整的发票管理闭环 [13]
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5 08:53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功能界面 [3][4] -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立即开票】,选择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类型(示例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确认 [6][7] - 发票填开界面自动填充买卖双方备案信息(买方信息反向开具时不可修改),需手动填写车辆识别码/车架号码等开票信息并校验 [9][10] - 系统校验通过后发票自动交付至购买方数字账户,同时支持邮箱、二维码、下载等多种交付方式 [11] 其他涉税业务指引 - 往期链接包含97项高频业务操作指南,涵盖消费税申报、车辆购置税退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等场景 [12] - 补充指引涉及出口退税、工会经费申报、跨境免税报告等82项细分业务操作 [14] 信息来源 - 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成武县税务局联合审核,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及办公室编发 [13] - 山东税务官方公众号提供二维码关注入口 [15]
关于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通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9 08:49
机动车登记数字化改革 - 自2025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取代传统纸质发票审核流程[1]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直接通过税务部门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比对,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包括新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1] - 已开具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申请人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转让登记及未登记新车临时号牌核发业务[1] 过渡期处理方案 - 已开具纸质发票的申请人仍可凭纸质发票办理登记业务[2] - 若系统暂无数电发票信息,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生成动态二维码(限5次使用)供交管部门查验[2] 数字化查验操作流程 -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并输入发票信息及验证码[4][5] - 查验结果页面可生成动态二维码,交管部门扫描后直接获取发票电子信息[7][9] - 示例显示发票含关键数据:金额88,000元、税率13%、税额10,123.89元、不含税价77,876.11元[8] 政策实施主体 - 改革由国家税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推动,地方税务部门(如青岛市税务局)负责具体执行及宣传[12]
广东税务12366热点速递(三十五) | 5月1日起,可以用数电发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08:56
机动车销售发票数字化管理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将使用税务机关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比对,不再审核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包括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 - 对于已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申请人,仍可凭借纸质发票办理相关业务[2] - 如遇系统暂无数电发票信息情况,申请人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动态二维码供查验[2] - 操作流程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9] - 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已婚可经夫妻双方约定选择由一方扣除[9]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自按50%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9]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首套住房贷款需为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9]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 企业2024年12月预提的工资薪金若在2025年1月实际支付,可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11] - 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允许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并按规定扣除[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