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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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飞机票、火车票需要用于抵扣,应如何开具电子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7 21:47
数电票(铁路与航空电子客票)的开具与使用规则 - 目前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若需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必须在“购买方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对应单位信息,开票后直接交付至该单位的税务数字账户,相关出行人信息在旅客信息栏(区)展示[3] - 铁路电子客票可通过铁路12306App,在【我的】-【电子发票】-【开具电子发票】路径下,选择行程并填写企业信息后提交开具,支持单张或批量开具[4][5]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通过航空公司官方渠道(如中国国际航空App的【报销凭证】-【电子行程单】模块)申请,选择客票并填写企业信息后提交,开具成功的电子行程单将发送至指定邮箱[5] -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超过180天的按双方约定执行,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12] - 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给旅客[12] 企业销售折让与退回的所得税处理 - 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因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15] -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无需调整往期数据[15] - 举例说明:服装企业3月销售价值10万元的衣服,因轻微瑕疵协商降价1万元,这1万元销售折让发生在4月,则冲减4月收入;4月销售价值5万元的衣服被退回,退货发生在5月,则冲减5月收入[15]
春节出行必看!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开具方法来啦~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18:05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获取与操作指南 - 文章核心观点是指导用户如何获取和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是一种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用于报销和个人所得税相关操作 [1] - 用户可通过航空公司官方渠道或原购票平台获取该电子凭证 [1] - 以厦门航空微信小程序为例,具体操作路径为:服务大厅 -> 机票服务 -> 报销凭证 -> 立即开票 [3][4] - 用户需选择电子行程单,录入基本信息并查询机票信息,然后选择需要开具的机票进行开具 [6] - 开具时需要选择类型,并准确输入抬头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收票人手机和邮箱 [9] - 开具成功后,行程单将以OFD格式发送至邮箱,并可在个人所得税App内查询 [10] 工资薪金的税务定义与范畴 -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任职或受雇员工的工资薪金,可作为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7] - 工资薪金涵盖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17] - 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年终加薪等项目 [18] - 工资薪金的范畴明确排除了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9]
【涨知识】交通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7 09:27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政策 -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 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因此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 -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 -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9%)×9% [2]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3%)×3% [2]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3] - 员工因工作原因打网约车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4]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 为非雇员(如受邀进行培训的大学教授)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 [6] -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奖励优秀员工的旅游往返机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 数电发票用途确认要求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受票方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11] - 该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2] 企业年金领取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14] - 按季领取的年金,应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15] - 示例:按季领取47,272元企业年金,平均每月领取额为15,757.33元,对照月度税率表,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本季度应纳税额为5,224.41元 [16] - 因该笔年金已全额单独计算纳税,因此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16] - 个人因出境定居或死亡后,其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18] - 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18]
出行必看,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样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0 09:42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政策核心 - 旅客可在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的180天内申请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 - 超过180天的申请需按照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 [2] - 该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2024年第9号公告 [24] 电子行程单开具流程 - 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 [2][7] - 以厦门航空微信小程序为例,路径为进入服务大厅,选择机票服务下的报销凭证进行自助线上办理 [6][8][10] - 支持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种形式 [13] - 开具成功后,电子发票以PDF格式通过短信及邮件发送,电子行程单以OFD格式仅通过邮件发送,也可在个人所得税App内查询 [19] 特别规定与注意事项 - 电子行程单需在机票行程结束后申请 [21] - 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22] - 机票款的报销凭证只能选择电子发票、电子行程单或纸质行程单中的一种,不可重复开具 [23] - 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仍可使用该纸质行程单报销入账 [23]
10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涉及民航铁路客运发票、金融服务等
搜狐财经· 2025-09-28 09:25
反不正当竞争法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 [1] - 新法包含五章 对整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内卷式"竞争行为和"傍名牌"现象作出规定 [1] 交通出行电子发票 - 10月1日起 中国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停止提供纸质行程单 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2] - 旅客可在航程结束次日通过航空公司官网或购票平台一键提交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2] - 10月1日起 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5] - 旅客可在行程结束或退票改签之日起180日内通过铁路12306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5] - 铁路部门为老年人和脱网人士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代办人开具服务 [5] 金融基础设施监管 -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共6章37条 [6][7] - 办法聚焦金融基础设施业务监管 健全运营 风险管理 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 [7] - 办法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实现监管标准统一 [7] - 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金融资产登记存管系统 清算结算系统 交易设施等 [9] 互联网平台与助贷业务 - 10月1日起 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 [13] - 平台企业需常态化报送涉税信息 有助于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 [13]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14] - 通知明确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 应遵守相关监管规章制度 [14] - 商业银行应加强成本费用管理 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 不得为追求业务规模而放松管理要求 [16] 公司登记与资本市场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 规定了强制注销的程序和救济举措 [17] - 办法明确了可强制注销登记的公司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公司不适用该程序 [17] - 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920新代码"切换工作准备就绪 自10月9日起为存量股票启用新证券代码 [18]
涉及民航铁路客运发票、金融服务 10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8 07:25
反不正当竞争法更新 -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施行 涵盖整治"内卷式"竞争行为和"傍名牌"现象等内容 [1] 民航铁路电子发票实施 - 民航境内航线10月1日起全面停止纸质行程单 改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旅客可通过官网或购票平台一键提交申请 [1] - 铁路客运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旅客可通过12306或车站窗口在行程结束180日内申请 并增设线下渠道服务特殊群体 [2] 金融基础设施监管 -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明确系统重要性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涵盖运营风险及退出监管等6章37条规定 [2] - 金融基础设施定义包括资产登记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支付系统及征信系统 [4]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首次明确县级部门需划定储备区作为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来源 [4][6] 互联网平台税务合规 - 互联网平台企业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及收入信息 以实现税负公平和遏制违规招商 [6] 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管理 - 互联网助贷新规10月1日实施 要求商业银行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 禁止为追求规模放松管理 [6][7][9] 公司登记制度更新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10月10日施行 明确强制注销程序及适用范围 不包括需预先批准的公司 [10] 证券交易所代码调整 - 北交所将于10月9日起为存量上市公司全面启用"920"新证券代码 [11]
等到开票再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看过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6 08:42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基本原则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3] 销售货物收入确认 - 销售货物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商品销售合同已签订且商品所有权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企业对已售商品无继续管理权或有效控制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销售方成本能够可靠核算[3] -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认收入[3] - 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 - 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3] - 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在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安装程序简单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 -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3] - 产品分成方式在分得产品日期确认收入[3]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 -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纳税期末应采用完工进度法确认收入[3] - 安装费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为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在确认商品销售时确认收入[3][4] - 宣传媒介收费在相关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制作费根据制作完工进度确认收入[4] - 软件费根据开发完工进度确认收入[4] -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4] -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等特殊活动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涉及多项活动的预收款需合理分配后分别确认收入[4] - 会员费仅允许取得会籍且其他服务另行收费的在取得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即可得到服务或商品的会员费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4][8] - 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等有形资产的在于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在于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6][8] -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6] 财产转让等收入确认 - 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7] -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7] 股息利息等收入确认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9] -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10] 租金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确认 -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 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可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11]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费用日期确认收入实现[12] 其他收入确认 -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13] - 其他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4] 电子发票政策 - 10月1日起机票火车票报销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铁路客运民航旅客运输服务已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21][22] - 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或原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 保持平稳过渡[22] -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通过铁路12306开具铁路电子客票[28][29] -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渠道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30] - 电子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时应在购买方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单位信息[32]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电子发票进项税额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35]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金额及税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37]
【诚信兴商】纳税缴费信用被扣分?一文读懂信用修复四个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5 21:36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核心变化 - 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核心变化在于优化了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了修复力度并新增了修复情形 [2] 信用修复具体变化 - 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新增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同时将原有修复标准的加分比例由挽回80%、40%、20%的扣分损失调整为挽回80%、60%、40%的扣分损失 [2] - 建立了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税费款占比和补缴及时性综合计算修复加分,例如3日内补缴的按补缴比例*100%修复扣分分值,30日内补缴的按补缴比例*80%修复扣分分值 [4] - 新增了“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已纠正失信行为且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以每满1个月恢复1分的方式修复扣分分值,最高不超过11分 [5][6] - 细化了直接判D指标修复条件,根据偷税金额、罚款倍数等要素将信用修复“等待”时长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3档 [7] 电子发票政策更新 - 自2025年10月1日起,机票火车票报销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凭证仍可报销 [15][16] -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通过铁路12306或航空公司的官方渠道开具电子发票 [2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后,进项税额需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5]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至全国
经济日报· 2025-08-08 15:2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以解决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归档难等问题[1] - 试点工作于2022年至2024年开展旨在通过统一数据标准打通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最后一公里[1] 试点实施与成果 - 试点覆盖数电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电子回单等高频使用电子凭证类型[1] - 436家接收端试点单位包含近6万家会计主体51个相关平台12家服务保障单位参与试点[1] - 累计全流程无纸化处理符合标准电子凭证超2亿张验证标准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1][2] 技术规范与应用要求 -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提供统一技术规范和结构化数据标准支持XML、XBRL等格式无需转换即可直接处理[2] - 单位需根据自身会计信息化水平自愿开展应用参考试点经验进行系统改造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处理[3] 经济效益与行业影响 - 无纸化电子凭证可减轻财务人员工作量降低管理成本大幅提高工作效率[3] - 增强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实现高效经济活动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造假[3] 数据应用与未来发展 - 电子凭证数据应用有助于构建财政大数据集群为预算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4] - 通过数据交叉验证强化各级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资金监管并促进多部门财会监督协同[4]
【涨知识】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不同类型的票据,如何抵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7 08:49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2] -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2]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价+燃油附加费) ÷ (1+9%) ×9% [3] - 铁路电子客票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9%)×9% [3]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在附表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填在附表二第8b栏"其他" [6] - 第10栏反映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6] 专用车辆购置税退税 - 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后,若该车辆列入《目录》,可申请退税 [14] - 销售方需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 [14] - 纳税人凭免税标识及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4] 新办纳税人税务信息确认 - 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纳税人开业 [16] - 可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包括一般纳税人登记、录入银行信息等业务 [18][20][24] - 办理前需完成实名认证,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注册即代表实名认证完成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