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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LOF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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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刷屏!已到账
新浪财经· 2026-02-26 17:47
事件概述 - 国投瑞银白银基金(白银LOF)因2月2日估值调整事件,其专项补偿方案于2月26日随支付宝小程序上线正式落地,部分投资者补偿金额已到账 [1][11] - 补偿方案引发市场对两类未获补偿投资者的疑问:1) 2月2日未赎回的投资者;2) 场内交易的投资者 [1][11] 补偿方案适用范围与依据 - 补偿方案明确适用于在2026年1月30日15点之后至2月2日15点之前提交赎回申请的自然人投资者 [5][15] - 补偿的核心依据是区分“已实现的损益”与“尚未实现的账面波动”,仅对前者进行补偿 [5][15] - 对于在2月2日赎回的投资者,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其投资的“最终结算价”,盈亏已成事实,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属于补偿范围 [5][15] - 对于持有至2月3日及以后的投资者,2月2日的净值波动仅为“账面浮亏”,2月3日估值恢复后影响已消除,故不予补偿 [5][15] - 公开数据显示,白银LOF基金2月2日、3日两天的累计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29.23%**,与上期所白银期货合约同期累计跌幅 **-29.34%** 基本一致,证明未赎回投资者未受估值调整的实质影响 [6][16] 场内交易投资者不予补偿的原因 - LOF基金存在场内买卖与场外申赎两种交易模式,补偿方案不适用于场内买卖的投资者 [8][18] - 场内买卖采用实时撮合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决定,与基金日终净值无直接关联,因此其交易损益与本次基于净值调整的补偿机制无关 [8][18] 估值调整的背景与行业意义 - 2月2日,因国际白银价格剧烈波动,国内白银期货因涨跌停板限制导致收盘价失真,无法反映资产真实价值 [8][18] - 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基金管理人启动了估值调整程序,以确定公允价值,维护估值公允性,并防范因价格失真可能引发的“先赎占优”行为,保护全体持有人利益 [8][18] - 此次事件为资产管理行业在极端行情下的处置积累了宝贵经验 [9][19] - 行业未来应优化应急响应机制,特别是在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方面。若能在市场异常波动时及时评估并提前向投资者提示,将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合理的决策 [9][19]
有基民浮亏60%,国投白银LOF净值罕见调整,基民受损,律师:涉嫌违反基金法
36氪· 2026-02-12 17:52
事件概述 - 国投瑞银白银LOF基金因净值计算标准调整与白银价格下跌 导致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并引发大规模投诉与维权[1] - 基金公司于2月2日盘后发布公告 将A份额单位净值从3.2838元追溯调整为2.2494元 单日跌幅达31.5% 创历史最大跌幅纪录[3] - 截至2月10日 基金A份额单位净值小幅回升至2.2514元 C份额为2.2308元 两类份额单日涨幅均为3.48%[1] 投资者损失情况 - 投资者亏损幅度巨大 有投资者单日亏损金额达18146元 另一投资者合计亏损46288元[3] - 具体案例显示 投资者李鸣投入本金8100元购买C份额 在2月2日单日亏损4913.39元 相对于本金亏损幅度超60%[1][6] - 投资者王婷持有A份额4200份 持仓成本21568.12元 因净值追溯调整导致每份损失1.0344元 总持仓损失4344.48元[7][10] 基金公司回应与措施 - 国投瑞银基金于2月6日发布公告作出三大回应 包括明确以投资者为本 成立由高管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 以及畅通维权渠道[1] - 公司已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支持投资者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诉求[1][10] - 公司客服已开辟专门通道处理该基金的相关投诉[10] 争议焦点与法律观点 - 律师指出 公司调整基金估值的行为缺乏充分的合同与监管依据 涉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的管理人义务[1] - 争议核心在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公司于2月2日盘后(22点后)才公告净值调整 且生效时间追溯至当日收盘时 被指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3][10][11] - 律师质疑估值调整的合理性 指出此前境外价格涨幅高于境内时未调整估值 此次以国内外市场价格差异为由进行调整依据不足[12] - 法律专家指出 根据规定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0.5%即需在两日内进行临时披露 而国际市场白银价格在1月30日已大跌25.5% 公司未及时披露[12][13] 市场反应与投资者维权 - 事件引发投资者大量投诉 在第三方投诉平台“消费保”上的相关投诉数量迅速突破1.7万条[11] - 投资者维权方式包括在第三方平台投诉、在社交媒体发声等 主要诉求是要求基金公司对因估值规则追溯调整造成的额外损失进行赔偿[2][11] - 法律专家表示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或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寻求先行赔付以获得民事赔偿[13]
无辜的国投瑞银
新浪财经· 2026-02-03 14:05
事件核心 - 国投瑞银白银LOF基金于2026年2月2日净值单日暴跌31.5%,创下国内公募基金史上最大单日跌幅纪录 [1][5][13][16] - 此次罕见暴跌主要源于基金公司主动调整估值方法,而非完全由市场波动导致 [5][16] - 事件引发投资者强烈不满,并将该基金推上风口浪尖 [1][13] 估值调整详情 - 基金公司在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决定参考国际主要市场价格变动对基金资产进行重估,原因是近期国际白银价格出现显著波动,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价格差异较大 [6][17] - 估值调整导致基金净值从前一交易日的3.2838元骤降至2.2494元,单日跌幅达31.5% [6][17] - 该跌幅突破了LOF基金场内10%的涨跌停限制,也超过了国内白银期货合约17%的理论最大跌幅 [6][17] - 调整的突然性引发争议,估值变更在收盘后才公告并追溯适用于当日交易,导致投资者在未知情情况下承担超额损失 [6][17] 调整原因与背景 - 全球贵金属市场剧烈动荡,COMEX白银期货一度收跌超25%,而国内白银期货受17%涨跌停板限制,价格信号滞后,导致按国内价计算的基金净值“虚高” [8][19] - 基金公司表示,若继续按国内结算价估值,赎回的投资者可能以高于资产实际价值的净值兑付,这会损害剩余持有人利益,调整估值是为防止套利资金“收割”留守投资者 [8][19] -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调整是应对“估值滞后”的被动举措,旨在避免净值虚高误导投资者,且基金合同允许特殊情形下的估值调整 [8][19] 产品特性与复杂性 - 国投白银LOF是国内唯一一只主要投资于白银期货的公募基金,属于高风险(R5等级)、高收益品种,目标客户应为专业投资者 [9][20] - 该产品设计复杂,投资者实际面临的是“白银+国内规则+基金机制”的组合风险,而非单纯的白银价格波动 [9][20] - 关键规则差异包括:国际银价无涨跌停限制而国内有17%跌停板;国际期货是T+0交易而基金赎回是T+1确认 [9][20] - 此次事件被类比为“迷你版原油宝”,核心共性是底层资产(大宗商品)极端波动时,复杂的产品设计会让普通投资者承担超出预期的风险 [9][20] 市场影响与启示 - 事件本质是一堂残酷的投资者教育课,特别是对那些被“无风险套利”传言吸引入场的投资者是一次惨痛教训 [10][21] - 投资跨境、跨市场、跨规则的复杂产品前,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产品溢价率、国内外规则差异及极端行情下的亏损承受能力 [10][21] - 事件引发行业思考:过于复杂、嵌套衍生品、跨多市场规则的产品(如已退市的分级基金)可能将普通投资者置于难以预知的风险中,金融创新不应等同于复杂化 [10][21] - 有观点指出,监管机构对这类创新产品持不鼓励态度,因为一旦出事将面临巨大监管压力 [11][22]
为何交易结束才说要调整白银LOF估值?国投瑞银独家回应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2-03 12:45
事件概述 - 国投瑞银基金于2月2日交易结束后发布公告,宣布调整旗下国投白银LOF基金所持白银期货合约的估值方法,调整效力追溯至当日交易收盘前[2] - 受估值方法调整影响,国投瑞银白银期货A在2月2日的复权单位净值从前一日的3.2838元骤降至2.2494元,单日跌幅高达31.5%[2] - 此次估值调整在投资者中引发巨大争议,核心焦点集中在调整时点与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上[2][4] 估值调整原因与方法 - 调整原因是近期白银国际主要市场价格出现显著波动,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价格差异较大[3] - 国内期货市场设有涨跌停板制度,以上期所白银期货合约为例,涨跌停幅度为±17%,这意味着单个交易日内国内合约价格最多只能反映17%的变动[3] - 在极端行情中,国际白银期货价格单日波动远超国内17%的涨跌停限制,若继续沿用国内结算价估值,可能导致基金净值无法充分、及时反映底层资产的真实公允价值,形成“估值滞后”[3][4] - 新的估值方法自2026年2月2日起,对特定白银期货合约参考估值日北京时间下午3点的白银期货国际主要市场价格相对前一交易日同时间的波动幅度进行估值调整[3] 公司解释与行业惯例 - 对于未提前公告,公司解释称担心被解读为有意引导投资者不要赎回,进而推测基金资产流动性出现严重问题,引发市场恐慌和挤兑[2][5] - 公司表示,基于价格确定时点、公平性考量等原因,公募基金行业的惯例也是在估值调整方案确定后再发布公告[5] - 公司进一步解释,当日上期所白银期货价格暴跌且流动性差,基金无法正常卖出相关合约,且无法预测盘中价格表现,若合约流动性恢复则可能不需要调整估值[5] - 公司认为,国际主要市场价格通常要到北京时间下午3点之后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无法获得准确、公允的资产定价,基金净值本身在交易结束前就是“未知数”[5] 市场反应与投资者争议 - 投资者最大的争议点在于调整的时点与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于交易结束后,但规则调整效力追溯至当日15点交易收盘前,导致当天所有交易按投资者未知的新规则结算[4] - 投资者质疑此举涉嫌违反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原则,以及在未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重要估值条款,可能损害持有人合法权益[4] - 在各大投资社区,相关“投诉”和“维权”的帖子几乎刷屏,甚至出现了详细的投诉流程教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