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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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了解企业所得税所得减征、免征优惠(一到三)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17:2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企业从事花卉、茶、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 企业从事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农林牧渔服务业、远洋捕捞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 -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 -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4] - 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 -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得享受该企业所得税优惠 [5] 环保节能项目税收优惠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6] - 符合条件的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6] - 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 -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 - 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优惠期内转让,受让方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优惠;优惠期届满后转让,受让方不得重复享受优惠 [9] 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 - 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公式为:技术转让收入 - 技术转让成本 - 相关税费 [16] - 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以及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 [16] -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 [17] - 相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18] - 享受优惠的企业必须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否则不得享受优惠 [19] - 技术转让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等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20] - 自2015年10月1日起,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也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 [24] 税款抵扣处理 - 应退税款可用于抵扣欠缴税款及对应的滞纳金,按同一笔次欠缴税款与滞纳金配比抵扣 [31] - 例如,应退税款300万元,欠缴税款400万元及滞纳金20万元,则按比例抵扣欠税约285.71万元,抵扣滞纳金约14.29万元 [34][35]
保护育种创新让“仿种子”无处遁形
经济日报· 2025-07-26 09:11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 - 植物新品种权是种业创新发展的基石,直接影响行业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可鼓励育种创新、保障经济利益,推动种子工程建设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 - 植物新品种是国际农业竞争的核心要素,保护可破解种子"卡脖子"难题并为农业现代化注入动能 [2] 政策与法律支持 - 国务院审议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扩大保护范围、延长保护期限并完善侵权赔偿制度 [1] - 国家构建现代种业创新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监管,为行业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1] - 通过财政激励、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 行业创新成果 - 新品种选育成果显著,涌现大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农作物新品种,支撑粮食安全 [1] - 种业企业研发投入增加,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 [1] - 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创新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2] 技术支持与数据平台 - 利用分子标记、基因测序等技术提高品种鉴定准确性,为确权和维权提供科学依据 [3] - 搭建植物新品种DNA指纹数据库,整合全流程信息实现共享互通 [3] - 数据平台帮助育种者查询信息、执法部门掌握侵权线索、公众增强保护意识 [3] 执法与维权机制 - 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种子交易市场、电商平台开展专项整治打击侵权行为 [3] - 完善纠纷调解和仲裁机制,降低维权成本并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3]
一文了解知识产权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5 18:46
知识产权定义与范围 - 知识产权指自然人、法人或组织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 [3] - 涵盖8类客体: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其他法定客体 [3] 知识产权主要类型 - **专利权**:分为发明(20年保护期)、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4][5] - **商标权**: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组合等构成的商品/服务商标,保护期10年并可续展 [5] - **地理标志**:保护期通常10年(注册为商标形式)或长期有效(地理标志产品)[5] -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期因类型而异(如著作权类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5][6] 侵权行为类型 - 未经授权使用近似商标/专利/作品 [8] - 伪造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品 [8] - 在企业名称/域名中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 [8] - 为侵权提供运输/仓储等便利条件 [8]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企业可通过专利/商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 [9] - 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商标专用权可作为质押物 [9]
海南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1件
海南日报· 2025-04-23 09:33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 海南省将知识产权局调整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 与市场监管局合署办公 有效解决工作困境 [1] - 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和国内先进经验 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 [1] - 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探索创建知识产权特区 率先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五合一综合管理体制 [1] 知识产权保护执法 - 在三亚创建全国首个面向海洋和现代化农业产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 - 在海口加快建设面向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强化一体化快速协同保护 [2] - 2021至2024年全省共立案查办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案件2434宗 罚没款1230.1万元 办结著作权执法案件168宗 罚没款近90万元 [2] 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效益 - 截至2025年2月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1件 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预期目标 [1] - 推动设立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海南分中心 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2] - 2021至2024年全省专利授权量50855件 商标专利质押登记总金额126.67亿元 登记作品量2256件 审核备案境外图书著作权合同567个 [2] 地理标志发展 - 全省拥有1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112件地理标志商标 434家专用标志用标主体 [2] - 年产值上亿元的地理标志产品达40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