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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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华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4.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 ...
浙江华远: 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411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92元,募集资金总额313,867,06056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51,168,9721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98,08837元 [2][3]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0日划转至专项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为"年产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总投资31,442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 [4] - 公司开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 调整基于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智能化/自动化设备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 [4] - 调整涉及部分设备投资金额及安装调试费,但总投资额17,39850万元保持不变 [4][5] - 调整后设备类型更符合生产实际,有利于实现自动化加工、数字化工厂及智能制造 [5] 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未改变募集资金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用途,不影响项目产能 [6] -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配套能力及智能化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6] - 符合公司战略要求及长远利益,未损害股东权益 [6]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调整议案 [6][7][8] -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核查后认为程序合规,无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9][10]
浙江华远: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6,379.4118万股,每股发行价4.92元,募集资金总额3.1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5,116.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3亿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5年3月20日划转至专项账户,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389号) [1] -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保荐机构及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主要募投项目为"年产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总投资额3.14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 [2] - 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完全匹配,无资金缺口 [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安排 - 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23亿元,占拟使用募集资金的74.19% [3][4] -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744.74万元(不含增值税),主要为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4] - 合计拟置换金额2.30亿元,其中募投项目置换2.23亿元,发行费用置换744.74万元 [3][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置换议案,认为置换行为符合监管要求且未超6个月时限 [6][7][8]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2853号),确认自筹资金投入情况符合规定 [9] -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核查后发表无异议意见,认为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9] 项目实施安排 - 招股说明书中已明确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本次置换与发行文件内容一致 [5] - 置换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且资金到账与置换时间间隔符合创业板监管指引要求 [5]
浙江华远: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92元,募集资金总额313,867,060.56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1,168,972.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98,088.37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0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招商银行温州龙湾支行账户余额10000元,农业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余额286,367,060.56元(合计与募集资金净额差额为未支付发行费用) [2] - 账户用途为"年产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招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丙方为海通证券,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3][4] - 募集资金仅用于"年产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4] - 丙方(海通证券)需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和乙方需配合监督 [4] - 乙方需及时向丙方提供专户资料,并在大额支出(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丙方 [4][5]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5]
浙江华远: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41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92元,募集资金总额313,867,060.56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51,168,972.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98,088.37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0日划转至专项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 募投项目为"年产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总投资31,442.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 [2]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4] - 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 - 投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3] 实施与风控措施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4] - 资金管理须通过专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账户管理 [4] - 公司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严格控制风险 [4]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于20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1][6][7]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监管规定,无异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