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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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7.40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17.40亿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33亿元[1] - 发行费用中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3.02万元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17.29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306.22万元 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24.65%[2] - 公司决定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完成日期从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 资金置换原因 - 募投项目涉及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3] - 公司拟用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垫付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人员工资等支出 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3]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按月汇总自有资金支付明细 经付款审批流程和监管银行审核后实施等额置换[4] - 审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4] - 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置换过程 公司需配合现场核查和书面问询[4] 项目影响 - 该资金置换方案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不影响项目实施实质[5] - 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5] 审议程序 - 2025年7月30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垫付[6]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法规要求 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6] 保荐机构意见 - 中信证券核查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资金置换事项合规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7] - 保荐人对该资金置换方案无异议[7]
翔腾新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171,722股,每股发行价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为464,487,352.83元,最终净额442,333,640.93元[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监管账户,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50,176.47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233.36万元,因实际募集净额少于计划投入金额[2] - 项目投资额调整后,实际拟使用募集资金与总投资差额5,943.11万元[3] 资金置换原因 -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违反银行结算规定[3] - 社保、公积金及税费需通过银行托收,多账户支付可操作性差[4] - 境外采购受外汇支付限制,海关税款需绑定账户支付,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账户[4] - 票据周转需求可能涉及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5] 置换操作流程 - 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后,财务部门审批支付自有资金[5] - 财务定期统计垫付款项,6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6] - 保荐机构对置换过程实施持续监督,包括现场核查与书面问询[6] 公司决策程序 - 2025年7月24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6]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对募投项目无实质性影响[7]
中国广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1] - 会议召开符合《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1] - 置换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1] 信息披露 - 议案详细内容于2025年7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 备查文件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中国广核: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215.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419亿元 [7]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 -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项目总金额为4086.538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49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投入489.78419亿元 [9] - 项目包括多个子项目,具体名称未在原文中列出 [9]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2024年6月22日至2025年7月14日累计投入972.43963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489.78419亿元 [10]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6.85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 [10] 鉴证结论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编制基础编制,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5年7月14日的资金置换情况 [6] - 公司董事会确认专项说明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1]
开开实业: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37
公司监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丹丹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收益 [1] - 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1]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 公司计划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不超过6个月 [2] - 该操作履行了合法决策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监管规则且未损害股东权益 [2] 信息披露安排 - 两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编号2025-044、2025-045) [2]
华之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4月9日批准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发行25,000,000股A股,每股发行价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497,000,000元 [1][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64,357.7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2]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486,085,800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86,085,800元 [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4,164,400元低于计划投入总额,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补足差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444,164,400元 [2] - 主要投资项目为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2]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519,600元(不含增值税) [2][3] - 支付明细显示合计金额5,283,560元,其中551,960元为待置换金额 [3]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2025年7月16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 [4] 专项意见 - 监事会认为置换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未损害股东利益 [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监管规定 [5] -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后对置换事项无异议,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6]
华之杰: 华之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4.97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4亿元,较原计划募投项目总投资4.86亿元存在缺口[1][2] - 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设立专项账户管理[1]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原计划募投项目为"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总投资4.86亿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2]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4亿元低于计划,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调整募投项目资金结构,缺口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2] 发行费用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51.96万元(不含增值税)[2] -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置换时间符合监管要求的6个月期限[3][4] 监管合规性说明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发行费用支付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4] - 保荐人核查认为资金置换程序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4][6]
影石创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46,377.5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6,377.53万元 [3] - 超募资金金额为128,399.08万元 [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587.15万元,拟置换金额19,543.30万元 [3] -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389.10万元(不含增值税),拟等额置换 [3] -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总额为20,932.4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置换19,543.30万元,发行费用置换1,389.10万元 [4]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置换议案,置换金额共计20,932.40万元 [4]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置换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置换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5]
观想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要求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广志主持,表决方式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 [1][2] - 该议案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且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1] -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40) [2] 备查文件 - 公告文件已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 [2]
信宇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43.859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705,976.96元 [1] - 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计投资总额为61,851.6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6,224.66万元 [1] - 募投项目包括土地购买费用等,需通过公司在税务系统绑定的账户进行支付,但募集资金账户无法绑定税务系统,因此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1]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原因 - 基于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 [1] - 土地费用的缴纳需通过公司在税务系统绑定的账户进行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无法绑定税务系统 [1] 操作流程 - 公司相关职责部门编制明细表,经内部流程后以自有资金从公司存款账户中预先支付 [2] - 财务部在审批流程完成后,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存款账户 [2] - 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2] 对公司的影响 -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 [4] -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4]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5] -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