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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收益互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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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互换兑现 撬动银企共同“再成长” 安徽省创新实施共同成长计划“认股权收益互换模式”
金融时报· 2025-11-20 10:02
文章核心观点 - 安徽省创新推出“共同成长计划2.0”模式,通过“认股权收益互换”将银行远期股权收益当期化,旨在解决银行支持初创及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时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的难题,增强银企合作黏性 [3][6] - 该模式以低利率信贷支持换取企业的存款、结算、代发工资等综合金融服务优先权,使银行在避免实际持有股权的前提下,提前将潜在收益转化为传统业务收入,坚定其服务科创企业的恒心 [2][6][10] - 模式实施后,科技企业获得了更长期、更低成本的资金支持,银行则通过深度绑定提升了客户黏性和综合收益,推动了当地科技金融生态的优化 [9][10][11] 银行科创金融服务模式 - “共同成长计划2.0”核心是“认股权收益互换协议”,银行不实际行权,而是通过企业资金存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获取收益,将认股权的远期收益“当期化” [2][3][6] - 截至2025年9月末,安徽省近百家金融机构通过该计划已为1.5万户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2160亿元,推动全省科技贷款同比增速达32% [3] - 银行通过此模式可获得企业基本户转移、代发工资等业务支持,如兴业银行签约客户中转移基本户和代发工资业务的比重比未签约客户高出10个百分点 [10] 科技型企业融资案例 - 安徽云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徽商银行芜湖分行信贷额度从2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年利率降至3%,条件是员工工资代发和业务结算账户转入该行 [1][2] - 建行芜湖分行向安徽瑞迪微电子有限公司授信3000万元“基金丛林贷”,帮助企业以较低价锁定原材料,提升市场竞争力 [8][9] -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对中科昊音的授信支持从2023年的10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签约客户贷款利率较未签约客户低25个基点 [4][10] 模式实施的挑战与优化 - 挑战包括科技企业担忧早期股权被稀释,以及《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直接开展股权投资,行权需通过子公司代持,导致投资收益难以反映在信贷业务端 [4] - 部分拥有理财子、投资子公司牌照的银行机构已在集团内构建收益共享机制,使信贷业务端的收益能落实到相应部门,以缓解激励问题 [4] - 模式2.0比1.0推进难度更大,因涉及具体账户转移和收益兑现,对银行的服务专业性和精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