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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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快速取出服务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9 09:40
核心事件概述 -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召开通讯方式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将“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注册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2][33][34] - 该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原定至2025年10月31日,此次变更是为了产品的长远发展并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34][38] - 若议案通过,产品将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变为公募货币市场基金,存续期将由固定期限变更为“不定期” [41][42] 持有人大会安排 -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止,计票日在表决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 [2][3][21] - 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当日登记在册的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 [5] - 会议召开需满足的条件是:参与表决的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6] - 议案表决通过需满足的条件是:经参加大会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26][46] 投票与授权机制 - 投票方式包括纸质表决票寄交,以及电话、短信、网络授权(后三种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6][15][17][18] - 份额持有人可授权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为行使表决权 [10] - 授权效力确定规则以时间最近的有效授权为准,若持有人既授权又自行投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19] 产品变更具体内容 - 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 产品名称由“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41] -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41] - 变更后,鹏华基金将另行发布新基金合同的生效公告,未解约持有人的份额将自动转为新基金份额 [44][45] 临时额度调整 - 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29日起,将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快速取出服务总额度由60,000.00万元调整为100,000.00万元 [1] - 自2025年10月10日起,快速取出服务总额度将调回60,000.00万元 [1]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6 07:48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1] - 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截止时间 [1] - 计票日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 [2] 会议审议事项 - 核心议案为将集合计划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产品名称相应由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41] -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42] 权益登记与投票规则 - 权益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9月26日 该日登记在册的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 [4] - 表决采用纸质票与电子方式并行 纸质票需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31楼 [6][7] - 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意见代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份额的意愿 [23][8] 授权机制 -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电话、短信及网络四种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投票 [11][15][17][18] - 非纸面授权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需通过纸面方式办理 [16][17][18] - 授权效力认定以时间最近原则为准 纸面授权优先于非纸面授权 [19][20] 决议生效条件 - 会议召开需满足参与表决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 [26] - 议案通过需获得参加大会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 若首次召集未成功 管理人可在3-6个月内重新召集 此时门槛降至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6] 方案实施安排 - 变更后产品存续期由"至2025年10月31日"调整为"不定期" [43] - 正式变更前拟设置赎回选择期 期间免收赎回费用 [44] - 未赎回份额将在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新基金份额 [44] 法律与技术可行性 - 方案符合《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六条关于更换管理人的法律规定 [46] - 管理人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与托管人完成技术对接 运营层面不存在障碍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