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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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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5年第3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核心信息 -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1] - 公告旨在告知投资者相关季度报告已正式披露并可查阅 [1] 披露产品信息 - 涉及披露季度报告的产品包括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睿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 披露时间与渠道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 [1] - 披露渠道为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1] 产品法律性质 - 公告中所述的“基金”是指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
关于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新增签约的公告
业务调整 -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10月18日起暂停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增投资者的签约业务[1] - 已签约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仍可正常办理[1] 产品信息 - 此次业务调整涉及的产品为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
关于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快速取出服务调整的公告
核心事件概述 -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召开通讯方式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将“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注册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2][33][34] - 该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原定至2025年10月31日,此次变更是为了产品的长远发展并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34][38] - 若议案通过,产品将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变为公募货币市场基金,存续期将由固定期限变更为“不定期” [41][42] 持有人大会安排 -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止,计票日在表决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 [2][3][21] - 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当日登记在册的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 [5] - 会议召开需满足的条件是:参与表决的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6] - 议案表决通过需满足的条件是:经参加大会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26][46] 投票与授权机制 - 投票方式包括纸质表决票寄交,以及电话、短信、网络授权(后三种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6][15][17][18] - 份额持有人可授权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为行使表决权 [10] - 授权效力确定规则以时间最近的有效授权为准,若持有人既授权又自行投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19] 产品变更具体内容 - 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 产品名称由“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41] -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41] - 变更后,鹏华基金将另行发布新基金合同的生效公告,未解约持有人的份额将自动转为新基金份额 [44][45] 临时额度调整 - 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29日起,将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快速取出服务总额度由60,000.00万元调整为100,000.00万元 [1] - 自2025年10月10日起,快速取出服务总额度将调回60,000.00万元 [1]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1] - 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截止时间 [1] - 计票日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 [2] 会议审议事项 - 核心议案为将集合计划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产品名称相应由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41] -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42] 权益登记与投票规则 - 权益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9月26日 该日登记在册的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 [4] - 表决采用纸质票与电子方式并行 纸质票需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31楼 [6][7] - 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意见代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份额的意愿 [23][8] 授权机制 -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电话、短信及网络四种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投票 [11][15][17][18] - 非纸面授权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需通过纸面方式办理 [16][17][18] - 授权效力认定以时间最近原则为准 纸面授权优先于非纸面授权 [19][20] 决议生效条件 - 会议召开需满足参与表决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 [26] - 议案通过需获得参加大会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 若首次召集未成功 管理人可在3-6个月内重新召集 此时门槛降至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6] 方案实施安排 - 变更后产品存续期由"至2025年10月31日"调整为"不定期" [43] - 正式变更前拟设置赎回选择期 期间免收赎回费用 [44] - 未赎回份额将在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新基金份额 [44] 法律与技术可行性 - 方案符合《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六条关于更换管理人的法律规定 [46] - 管理人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与托管人完成技术对接 运营层面不存在障碍 [47]
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3.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 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集合计划资产承担。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25日 注:1.本集合计划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 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2.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集合计划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网站:gxzg.guosen.com.cn;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客户服务热线:95536。 2025年8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
关于调整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适用费率公告
基金产品定义 - 公告中"基金"特指按照资管新规操作指引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 投资者服务渠道 - 提供客户服务电话95536及官方网站gxzg.guosen.com.cn供投资者查询信息 [2] - 指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 [2] 产品投资特性 - 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2] - 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货币市场波动产生变化 [2] 管理费调整机制 - 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实际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 [2]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睿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相关文件披露,同时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还拟推动管理人变更为鹏华基金并注册为公募基金 [1][2][5] 分组1:文件披露 - 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国信睿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于2025年04月18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 [1] 分组2: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 - 产品存续期限由原规定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0月31日后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若不符合要求须终止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2] 分组3: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说明书修改 - 资产管理合同修改详见附件对照表,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存续期等事项,修改符合法规且管理人已履行程序 [3] - 延长存续期限及合同修改自公告发布日生效,管理人将在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登载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3] 分组4:其他事项 -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产品相关详细资料 [4][5] - 公司拟与鹏华基金共同推动将本产品和其他大集合产品管理人变更为鹏华基金并注册为公募基金,需取得批复和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5] - 如有疑问可拨打公司客服热线95536或登录公司网站获取信息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