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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1-28 03:5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508亿元(5,999,999,995.08元)[2]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0.5692893655亿元(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307105853亿元(5,943,071,058.53元)[2] -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监管协议签订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北京农商行顺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3]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3] - 公司已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6年1月19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4] 募集资金用途与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AI智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系统开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4] - 在专户内,公司可根据需求以存单等方式存放部分资金,但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且不得直接支取[5]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7] 保荐机构监督职责与各方权责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需指定保荐代表人(杨宇威、刘世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并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6] - 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6]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7]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或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时,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7] 协议生效与终止 - 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8] - 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并销户之日起失效[8]
北汽蓝谷: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60亿元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2 11:08
公司融资与资金运用 - 北汽蓝谷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向其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提供不超过600,000.00万元(即6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 [1] - 借款将专项用于实施新能源车型开发及AI智能化平台等募投项目 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不影响募集资金原定用途 [1] 公司治理与关联交易 - 北汽新能源为北汽蓝谷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北汽蓝谷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71.70% [1] - 本次借款的利率将参照北汽新能源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1] - 借款期限将直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1]
北汽蓝谷:拟用6亿元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实施项目
新浪财经· 2025-12-11 16:30
公司融资与资金安排 - 公司董事会通过议案,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提供不超过6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1] - 该笔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完毕,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可滚动使用、提前偿还或自动续期 [1]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资金用途与项目投向 - 借款将专项用于新能源车型及AI智能化平台等募投项目 [1] 子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状况 - 公司直接持有北汽新能源71.69%的股份,并通过另一子公司间接持有0.01%的股份 [1] - 北汽新能源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实现营业收入1,389,040.02万元人民币,但净利润为亏损474,781.74万元人民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