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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8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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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02-05 18:07
制度通过 -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制定,待股东大会审议[3] 选聘规定 - 聘任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5] - 选聘事务所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条件[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履行制定政策流程等职责[9]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公开选聘需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10]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公司部门审查评价等步骤[10] 协议与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 股东大会通过后签审计业务协议,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肯定评价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13] - 改聘需满足特定情况,如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评价前后任事务所执业质量[15] - 改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会通过后通知股东大会及前后任事务所[18] 时间与信息披露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改聘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信息[20] 监督与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工作[18]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处理责任人,严重违规事务所不得选聘[18][19]
万通液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2-05 18:07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公积金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4个条件[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方案表决与执行 - 现金分红预案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17]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21]
万通液压: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
2024-02-05 18:07
回购情况 - 拟对1名激励对象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占总股本0.0314%[3][4][6] - 回购注销价格调整后为5.08元/股,原授予价格5.43元/股[6][7] - 回购注销资金19.05万元,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7] 股本变化 - 回购前总股本119,342,500股,后为119,305,000股[10] - 回购前限售股占比46.05%,后为46.04%[10] - 回购前无限售股占比53.11%,后为53.12%[10] 其他 - 回购不影响股权激励和团队履职,对业绩财务无重大影响[11] - 议案已通过董监事会,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股东大会通过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公告[12]
万通液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2-05 18:07
制度通过 -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会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 制度于2024年2月5日生效实施[28][29] 报告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2]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的30%属重大事件[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需报告[9] 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需在知悉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必要时两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20]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报送资料[24]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2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2]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3] - 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5]
万通液压: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5 18:07
会议相关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召开[3]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4] 股票处理 -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3.75万股限制性股票[5] - 2021年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为5.08元/股[6]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6]
万通液压(83083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5 00:00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万法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制度》的相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顾亮、李美文、王月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
万通液压(83083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2-05 00:00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建立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 经营性资产往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1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
万通液压(8308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2-05 00:00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14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关于 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通过了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 订,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和《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山 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而制定。 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 ...
万通液压(83083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4-02-05 00:00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及 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 ...
万通液压(830839)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2-05 00:00
1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第四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11,934.25 万元。 | 11,930.5 万元。 |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11,934.25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11,930.5 | |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 | 元。 | 元。 |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第一百六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