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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8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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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8308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3 18: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召开会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待股东会审议[3] 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有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五项标准[7] - 董事会审议有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五项标准[8] - 未达董事会和股东会标准由总经理审议决定[9] 投资规范 - 投资应编制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独立评估,集体决策[13] - 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审查批准,合同签订应征询意见并授权[15] - 不得动用信贷等资金买卖流通股票,不得拆借资金给其他机构[15] 处置与监督 - 对外投资处置程序、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转让需评估,核销需证明[18] - 建立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多方面情况[20]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披露,相关部门配合,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3] - 交易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应及时披露[23] 其他 - 制度成交金额含支付金额、债务及费用等[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6]
万通液压(83083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23 18:47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 - 会议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制定[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 - 股东累积投票权数不得超投票权总数[5] - 董事获选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全部选票数除以候选董事人数的平均数[7] 实施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11][12]
万通液压(8308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3 18:47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9月19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离职生效与履职规定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6] - 特定情形下原人员需履职,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6] 法定代表人规定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同时辞去该职务,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7] 任职限制与股份转让 - 8种情形人员不得任职,任职出现情形公司解除职务[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离职交接与追责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重大事项可启动审计[11] - 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责,有异议15日可申请复核[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实施,由董事会制定解释[15]
万通液压(8308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09-23 18: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公司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修订案[3] 选聘要求 - 聘任或解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5] - 选聘的事务所应具备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等六项条件[6] 选聘职责与方式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履行制定政策等七项职责[8]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选聘,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9] 选聘程序与保存期限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等六个程序[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人员限制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会计师工作,肯定则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13] - 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评价前后任事务所执业质量[14] 审议与通知 - 改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并通知前后任事务所[16] 时间与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多方面信息[16] 主动终止与监督检查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6]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18]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给予处罚[18] -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得选聘[19]
万通液压(83083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2025-09-23 18:47
制度内容 -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制定,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审核流程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提交申请及资料,董秘审核,董事长最终审批[8] 后续要求 - 应登记相关事项,审慎确定,防止泄密,不符条件及时披露[9] - 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9]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追究人员责任[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2]
万通液压(8308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3 18:47
会议表决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表决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议案,7票同意[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确定后不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或取消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12]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14] 主持与投票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4] 方案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5]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 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股应一年内消除该情形[1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万通液压(8308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3 18: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10] 披露与程序 - 应在决议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表决及回避情况[15]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5] 决策与执行 - 关联交易判断与认定由董事会作出,应听取独立董事意见[16] - 董事会表决应保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聘专业人士[18] - 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1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按新规定修订[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万通液压(8308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23 18:47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9月19日会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待股东会审议[3] 表决情况 - 会议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会议规则 - 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定期会提前5天、不定期会提前3天通知,全票同意可不限时[5]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会议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行使需独董会议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记录保存至少十年[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提请股东会批准,通过后生效[10]
万通液压(8308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18:47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94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通过了对《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万通 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提名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人力资源部对提名委员会负责,向提名 委员会报告工作。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
万通液压(8308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3 18:47
制度审议与通过 - 2025年9月19日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11]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4]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7]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交易日内披露内容[10]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交易日内披露[15] 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2交易日内披露[15]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0] - 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20] 资金置换 - 自筹投入募投项目,募集到位后置换需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22]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其他要求 - 确保子公司等遵守制度,境外项目确保资金安全规范[5] - 董事会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公开透明规范[6] - 发现关联人占用资金,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