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搜索文档
派诺科技: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4-01-23 18:26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于2024年1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需关注事项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关注[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重大变更事项[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或出现破产等情形需关注[8] - 董监高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9] 保密要求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1] - 知情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在无关部门或个人间传播[12]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12] 违规处理 - 未履行保密义务的内部人员,公司将追究责任和处罚[14] -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内部人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 制度说明 - 制度以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为准[17] - 涉及军工、国家秘密等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派诺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23 18:2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自身债务 ...
派诺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3 18:2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6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梅祥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间、召集人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
派诺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1-23 18:2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 但通过协议控股或相对控股而能够实施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不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参 股公司《公司章程》等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明确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 ...
派诺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1-23 18:2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 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 ...
派诺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1-23 18:2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经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150万股(含超额配售权)[4] -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北交所上市[4] - 修订后股本总数为7961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6] - 修订后股份总数为796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大会投票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认后不得变更[8] 人员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8][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9]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9] -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 独立董事履职公司应保证其知情权,提供工作条件,给予协助、费用和津贴[12][13][14] - 独立董事需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多样[14][15][16][17]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17] - 独立董事发现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形需报告[18] - 独立董事出现被免职等情形需报告[18] - 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等情况需报告[1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其履职风险[14]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9]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1]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23]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23]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事项[23]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和奖惩[23] 董事会决策标准 - 董事会决定交易(除担保、资助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24][25] - 董事会决定交易(除担保、资助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4][25] - 董事会决定交易(除担保、资助外)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6] - 董事会决定交易(除担保、资助外)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26][27] - 董事会决定交易(除担保、资助外)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26][27]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6][27]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26][2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2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8]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拟修订公司章程[31]
派诺科技: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01-23 18:2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派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 ...
派诺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1-23 18:2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 司、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 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 ...
派诺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1-23 18:2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 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 大 ...
派诺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1-23 18: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 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