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8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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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股份(8320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05 21:02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5《关于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
田野股份(83202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5 21:02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之子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 ...
田野股份(8320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5 2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选聘规定 - 选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本制度,专项审计可参照执行[5]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多项条件[8] - 可采用直接选聘等方式,由审计委员会负责[10] 评价与保存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1]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改聘要求 - 改聘应合理,按程序选择,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3]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严重时处罚责任人[15] - 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田野股份(8320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5 21:0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0] - 沟通方式有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等[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专职部门[13] 工作要求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17] - 在官网开设专栏,可通过新媒体开展活动[17]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17][18] - 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建立机制[18]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举办年报说明会并提前通知[19] - 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披露[19] - 董办接听电话,董秘协调接待来访[19] 人员与档案 - 员工须具备品行等条件,可定期培训[20][21]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1] 信息披露与纠纷 - 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规立即公告[21][25] - 明确投资者与公司纠纷解决机制[22]
田野股份(83202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05 21:02
会议决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适用于特定董事选举情形[4]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份对应投票权规则[5] - 股东投票规定及当选条件[6][7]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8]
田野股份(83202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5 21:02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 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公平性,保护 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
田野股份(8320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05 2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可不受限[5]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通讯表决[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经会议过半数同意[6] - 会议可研究利润分配等事项[8] 会议记录 - 记录应载明日期、地点等,独董签字确认[8] - 记录及资料公司至少保存十年[11]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承担费用[9]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0]
田野股份(8320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5 21:02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2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6]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6]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有特定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被提名[18]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选举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文件[20] 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5] - 候选人需作符合任职条件等声明与承诺[17] - 任职后不符资格应1个月内辞职,公司完成撤换补选[21] - 连任不超6年[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21]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23]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6] - 发现违法违规向北交所报告,可聘中介调查[26]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8] - 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30] 公司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知情权等[3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37]
田野股份(8320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5 21:02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第一条 为维护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明 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田野股份(83202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5 21:02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之子议案 2.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