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8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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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股份(8320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5 21:17
制度决议 - 2025年9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界定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属内幕信息[9]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报备要求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自查期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6][17] - 证券发行等重大事项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20] - 投资者收购等活动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公司在相关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汇总提交[18]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含姓名等信息,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关键点[19][20][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至少保存10年[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公司通过协议告知义务和责任[23] - 公司将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文件专人报送保管,股价异动及时澄清[25]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造成损失将被处罚追责[23][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7]
田野股份(83202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5 21:17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9月3日董事会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8]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领导,董秘组织协调[11] - 需暂缓、豁免披露应填审批表,董秘、董事长签字归档[11] - 应登记相关事项,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材料[11][12] 责任机制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4]
田野股份(8320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3]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6]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况[8] 处理情形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四种从重或加重,四种从轻或减轻处理[10][11]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董事等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4]
田野股份(832023)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5 21:17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方案待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规则 - 股东会现场召开,提供网络或其他投票平台[5] - 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代码、议案号、方式等事项[8]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交易日[8] - 除累积投票制外,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10] - 多账户股东可任一账户投票,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10] - 累积投票制议案一股对应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超量无效[10]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代表除累积投票外其他议案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1] - 多种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按弃权算[13]
田野股份(83202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5 21:17
募集资金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存放与使用规定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9] - 募集资金存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用[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0] 募投项目管理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或搁置超1年,需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4] 资金使用披露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禁止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12]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8]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8]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0]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0] 核查与生效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田野股份(83202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05 21:17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7《关于修订 <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野股份")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田野创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 ...
田野股份(83202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5 21: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快捷方式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事项 - 2025年9月3日通过修订工作细则议案[3]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5][17]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并提建议[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职务[22]
田野股份(8320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5 21:17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时,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向董事会提聘用或更换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4]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5]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5]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检查一次[17]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20] - 临时股东会会议在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0]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诉讼[2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2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7] 档案保存与披露 - 会议材料等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2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9] 细则其他规定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工作细则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1]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31]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31]
田野股份(832023) - 董事辞职公告
2025-09-05 21:16
人事变动 - 董事黄海晓于2025年9月3日辞职,当日生效[3] - 黄海晓因个人原因辞职,持公司股份0股[3][4] - 公司将按法定程序补选董事[6] 影响说明 - 辞职未使董监人数及比例不符规定[5] - 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6]
田野股份(83202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5 21:16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730.4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且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起诉或自行起诉[10][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6]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多项重要事项[13]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39]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均可连任[49][5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会需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7][1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0][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8][59]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有最低比例要求[6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及其代表代理人2/3以上通过[65]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77] - 《公司章程》修订后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77]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