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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晟信息(83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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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晟信息(83217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09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议案[3] 舆情定义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等多种信息[6] 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秘书任副组长[8] 处理原则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1] 生效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志晟信息(83217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19: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 审计中心设置 - 公司设置审计中心为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审计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中心工作计划和报告[10]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对内控设计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13] - 审计中心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审计划[14] - 审计中心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审总结报告[14] - 审计中心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完善工作体系[10] 审计工作权限 - 审计中心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检查相关资料和实物等[11] 审计后续处理 - 审计中心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进行后续审查[15] - 审计中心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 审计档案保存 - 审计中心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20] 募集资金审计 - 审计中心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审计[18] 内控报告流程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形成决议[22] 审计报告要求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4]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等需专项说明[25]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24]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中心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内审人员绩效[26] - 审计中心可建议处分拒绝提供审计材料的部门和个人[26] - 董事会处分追究内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责任[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
志晟信息(83217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9:47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含一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细则自通过生效,由董事解释修订[18][19]
志晟信息(8321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9: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3]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0] - 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1] 信息披露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2] - 应在北交所网站及时公布应披露的信息[12] 投资者沟通 - 官网应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13]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3] 责任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5]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15] 活动规范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6]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17] 媒体宣传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8] 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活动[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志晟信息(8321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9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交易规则 - 买卖股票前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8] - 核查有问题需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并提示风险[8] - 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8][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10] - 离婚分割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股份总数25%[10]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禁止交易期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4个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2] 信息申报 - 应在5个时间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及持股变动确认、申报和管理[15] 变动披露 - 持股变动(权益分派除外)获悉当日报送股东持股变动情况信息[15]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16] - 减持区间内公司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6] - 减持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及时报告并披露结果公告[16]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违规处理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1] - 违反制度上报北交所并给予相应处分[19]
志晟信息(8321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9 19:47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独立董事是无利害关系且不任其他职务的董事[6]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现场或通讯召开[6]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6] - 召集人提前三天通知,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限[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多样[6]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7] - 会议可研究公司其他事项[8] - 会议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0]
志晟信息(8321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2]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有规定[8] - 业绩预告、快报与年报数据差异达一定标准认定为重大差异[10][11] - 会计报表附注等未披露特定金额事项认定为重大差错[9] 处理规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由董事会指定人员处理并提交审议[15] - 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前期报告差错更正及年报不符应按规则处理和公告[15] 责任追究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5] - 季度、中期报告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
志晟信息(83217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9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全资、持股超50%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6] 股东权利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8]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实行统一会计制度[13][14] - 子公司应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14][17] - 子公司融资需论证并按程序批准[15] 担保规定 - 子公司未经审批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可通知董秘列席[17] - 子公司负责人知悉重大事项应向董秘报告[18] - 子公司关联交易应报告并履行义务[18] 审计工作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审计工作[21] - 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子公司审计[27] 制度执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9日[25]
志晟信息(83217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9-09 19:46
上市与股份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此前9月29日核准发行1671万股[2]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1018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10023.3235万股[4] - 发起人穆志刚、阎梅、张志伟、王津通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分别为584.5865万股(57.41%)、407.2000万股(40.00%)、14.2520万股(1.40%)、11.9615万股(1.18%)[4] 股份限制与交易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数10%[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数量和时间限制[5] - 董事、高管等转让股份有比例、时间等限制[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需书面请求,公司拒绝应15日内书面答复[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问题起诉[8][9] 重大交易审议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满足一定金额或比例需审议[12][13]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满足条件需审议[15][19][22]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满足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需满足一定表决条件[31]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37]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3]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通知要求[53]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各有职责和议事规则[54][55] -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5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满足条件可不再提取[61] - 年度现金分红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6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71]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尚需股东会审议[71][7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成立清算组清算,按规定分配剩余财产[66][67]
志晟信息(832171) - 董事任命公告
2025-09-09 19:46
人员变动 - 2025年9月5日乔建明当选职工代表董事,柯亮亮被提名为公司董事[2] - 乔建明和柯亮亮持股均为0股,占股本0%[2] - 董事变动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变动合规 - 非独立董事变动符合规定,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