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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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8349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4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行为,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5.07:《制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 《常州迅安科技 ...
迅安科技(8349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20:04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3]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细则内容 - 30%以上股份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6] - 股东投票权计算方式[6][7] - 董事当选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8] 后续安排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1]
迅安科技(8349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20:04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5.28:《关于制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
迅安科技(8349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4
董事会秘书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特殊情况处理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聘任、解聘等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聘任签保密协议[9][10]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股东会制定修改,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6]
迅安科技(8349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4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5.26:《关于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迅安科技(8349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20:04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5.29:《关于制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常州迅安科技股 份有 ...
迅安科技(83495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4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重大投资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特定比例属重大投资计划[12][13] 现金分红规定 - 满足条件时原则上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8]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9]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9]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9] 审议与通过规则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提案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21] 实施与披露要求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3]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24] - 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提供网络投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4] - 年报、中报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5]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5] - 制度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27]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迅安科技(8349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修订案,8票同意[3] 适用范围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相关内容适用本制度[6]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9][11]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10][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及时申请,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迅安科技(83495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适用于公司及承诺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承诺行为[5]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6] - 承诺事项含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和时限[6] 履约要求 - 承诺人财务恶化影响履约需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7]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承诺履行情况[7] 违规处理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违规担责[8] - 部分承诺变更或豁免需充分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承诺[8] 制度生效 - 制度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解释权归董事会[10][11]
迅安科技(8349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0:0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5名非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执行事务董事1名[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通知董事,按需开临时会议[9]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9] 提案相关 - 特定人员或机构可向董事会提提案[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征集提案草案,提案人提前十日递交材料[11]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董事,全体书面同意可缩短临时通知时间[16]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委托出席有相关规定[20][21][2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议案表决 - 议案赞成反对票数相等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8]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规定[2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重审,全体董事同意除外[29] - 特定情况会议暂缓表决[29]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31] 董事会秘书 - 秘书由董事会委任,具备专业知识经验,职责明确[34] - 公司董事或高管可兼任,会计师和律师不得兼任[34] - 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4] - 秘书辞职需书面报告,完成移交并公告后生效[35] - 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35]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情况[37] - 规则术语含义同《公司章程》,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39] - 规则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解释[3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