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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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8349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0: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8]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8]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每届不超3年,独董委员连续任职不超6年[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报等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可要求公司自查,必要时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5]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8] - 临时股东会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8] 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19] - 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召开前3日发通知[26] - 董事会秘书会前3天送达信息资料[26]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27] - 委员应亲自出席,因故可书面委托,独董委托独董[28]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27] - 必要时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信息[27]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8] - 会议程序、表决和议案遵循规定[28] - 委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28]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8]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3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0]
迅安科技(83495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6 20:0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7] - 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同步通知董秘[7] - 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7] 职权行使 - 审议通过且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并及时披露[7] - 关联交易等需审议通过且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8] - 未设相关委员会时,对被提名人审查并提建议[9]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 - 应形成书面决议并由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0]
迅安科技(8349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4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对象与审议主体 - 适用对象包括独董、非独董、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管[6]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与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的[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董实行津贴制,外部董事可发津贴,内部董事领岗位薪酬与津贴[9][10]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月和按年发放[10] 薪酬调整与奖惩 - 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10][11] - 可对专门事项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1]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代扣代缴后发放[13]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违规可取消发放[14]
迅安科技(8349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20:04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3]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细则内容 - 30%以上股份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6] - 股东投票权计算方式[6][7] - 董事当选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8] 后续安排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1]
迅安科技(8349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3] - 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6日生效并实施[30][31] 人员相关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7] - 总经理等由不同方式提名、聘任或解聘[7] -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忠实、勤勉义务等[13][1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前1天通知及送达材料[19] - 由总经理主持,可指定代召集主持[19] - 研究职工利益问题应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18] 管理职责 - 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12] - 财务负责人领导财务管理工作[12]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等[15]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25] - 投资项目按范围分别批准实施[20]
迅安科技(8349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20: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3] - 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生效实施[28][29]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等[7][9] 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1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10] - 重大变更: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总资产30%[12] - 日常经营合同:购买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13] 重大风险与报告 - 重大风险含停产、违约、亏损等[14] - 业绩预告: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等[21] - 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股份被质押等应告知公司[22] - 重大事件超交付期未完成,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各部门对外提供信息不得早于公告时间[24] - 瞒报等致信息问题,公司追究责任[26]
迅安科技(8349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4
董事会秘书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特殊情况处理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聘任、解聘等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聘任签保密协议[9][10]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股东会制定修改,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6]
迅安科技(8349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机构、分公司、控股超50%子公司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属内幕信息[10] 知情人范围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13]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4] - 定期报告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重大事项要求 - 实施合并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提交报备文件[18] - 进行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核实追责并报送情况及结果[22] - 违规致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6] 其他规定 - 制度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2]
迅安科技(8349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20: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选聘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选聘要素及规定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8] 选聘程序及要求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经提议等步骤[9][1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并监督,调查后形成书面意见[9][11] 其他规定 - 选聘文件保存10年,改聘应在四季度前完成[11][13][21] - 存在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与其他规定抵触以法律为准,董事会解释[22] - 制度2025年8月26日发布,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2][23]
迅安科技(83495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4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重大投资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特定比例属重大投资计划[12][13] 现金分红规定 - 满足条件时原则上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8]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9]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9]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9] 审议与通过规则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提案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21] 实施与披露要求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3]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24] - 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提供网络投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4] - 年报、中报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5]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5] - 制度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27]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