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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爱民)
2024-07-25 19:13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钱爱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任职、处罚等方面需满足多项条件[3][4][5][6]
迅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文化)
2024-07-25 19:13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文化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3] - 被提名人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相关人员及其亲属[3]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4]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提名人资质 - 被提名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5] - 被提名人有会计等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6] 过往履职情况 - 过往任职独董连续十二个月未亲出席会议次数未超总数二分之一[6]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以外部门处罚[6]
迅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牟伟明)
2024-07-25 19:1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牟伟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批评人员有不良纪录[4] 任职数量与期限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五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6]
迅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13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在江苏常州公司会议室召开[2] - 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8月9日14:30,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17] 人事提名 - 拟提名高为人等5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 - 拟提名陈文化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3] 表决结果 - 多项提名及召开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均无反对和弃权票[6][7][9][10][11][13][14][16][17]
迅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文化)
2024-07-25 19:13
独立董事提名 - 陈文化被提名为迅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迅安科技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需具有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或相关职称、学位[5] 不符合条件情况 - 过往任职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半数人员不符条件[6]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部门处罚人员不符条件[6]
迅安科技: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4-07-25 19:13
股权结构 - 高为人持股2297.1万股,占比37.60%[2] - 瞿劲持股846.3万股,占比13.85%[2] - 李德明持股443.3万股,占比7.26%[3] - 吴雨兴持股443.3万股,占比7.26%[6] 公司换届 - 2024年7月23日职代会选万霞为职工代表监事[7] - 2024年7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换届议案[2][6] - 换届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正常换届无不利影响[11]
迅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爱民)
2024-07-25 19:13
独立董事提名 - 钱爱民被提名为迅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情况不具备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特定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4][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迅安科技任职不超六年[4] - 过往任职出席会议情况不符条件[5]
迅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13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在江苏常州公司会议室召开[2] - 7月15日以邮件发通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3] 换届选举 - 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4] - 提名刘粉珍、吴雨兴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4][5] - 两人提名表决均2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迅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牟伟明)
2024-07-25 19:13
独立董事提名 - 牟伟明被提名为迅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特定处罚人员不得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迅安科技任职不超六年[4] - 过往任职出席会议情况及受其他部门处罚有条件限制[6]
迅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7-25 19:13
会议基本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 - 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8 - 9日[3][4]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常州市公司办公楼会议室[8] 审议议案 - 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9][10] - 部分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0]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30 - 15:30,地点同会议地点[13] - 登记方式多样,不接受电话登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