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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数控(83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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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数控: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
2023-10-30 19:32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3-096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 1 4、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李春安先生书面提请将《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作出相应修订。 6、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7、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披露《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连城数控: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19:32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300042 电话:022-85586588 传真:022-85586677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关于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津法意字(2023)第 383 号 致: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连城数控")的委托,担任大连连城数控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 ...
连城数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9:32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任怀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3-090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1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连城数控: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9:32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位于无锡的全资子公司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会议 室(无锡市锡山区锡北泾虹路 15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春安先生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3-087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0,669,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536,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
连城数控: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19:32
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霖律股字[2023]0012 号 致: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连城数控")章程的有关规定,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连城数 控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对连城数控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和验证(以下称"查 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 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 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从业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 ...
连城数控: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30 19:32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 | 释 义 | 3 | | --- | --- | | 声 明 | 4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5 | | 二、本次授予情况 | 7 | |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10 | | 四、结论性意见 | 11 | | 五、备查信息 | 12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连城数控、公司 | 指 |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大连连城数控机 ...
连城数控: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0-30 19:32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0年12月10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191.20万份股票期权[5] - 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0年10月22日[9] - 激励计划实施时外籍激励对象放弃20.00万份,首次授予人数调为186人,数量调为191.20万份[16] 行权期及条件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第二个30%,第三个20%[9] - 第三个行权等待期于2023年10月21日届满[9] - 第三个行权期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1日[9] - 2020 - 2022年三年累计营收76.67亿元,净利润11.99亿元,满足行权条件[12] 考核结果 - 15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行权比例100%;4名考核结果为B,行权比例80%[12] - 第一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行权个人业绩考核激励对象共161名[13] 期权调整与注销 -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部分未行权期权调为370.80万份,预留部分调为105.60万份,行权价调为36.685元/份[16]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注销李春安9.00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9] 本次行权情况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335元/份,可行权人数161人,可行权数量698,960份[20] -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4] 各方意见 - 监事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行权期内集中行权[27] - 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及注销事宜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信息披露[2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行权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9]
连城数控: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30 19:32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为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等业务,并拟由公 司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拟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47,425 万元(含)。授权有效期自相关下属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一年。 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 体,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 | 金融机构 | 担保额度 | | --- | --- | --- | --- | --- | | | | 股比例 | | (万元) | | 无锡釜川科技股份 | 釜川(无锡)智能科 | 100% | 宁波银行等 | 12,000 | | 有限公司 | 技有限公司 | | | | | 釜川(无锡)智能 | 无锡釜川科技股份有 | / | 浦发银行等 | 4,000 | | 科技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 | | 无锡釜川科技股份 | 浙江川禾新材料有限 | 60% | 宁波银行等 | 24,000 | | 有限公司 | 公司 | | | | | 无锡釜川科技股份 | ...
连城数控: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30 19:3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三年十月 | | | | ー、释义…………………………………………………………………………………………………………………………………………………………………………………………………………………………………………………………………………… 2 | | --- | | 二、声明 . | | 三、基本假设 . | |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 | 五、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6 | |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8 | | 七、股票期权行权具体情况 … | |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1 | 关于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 之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连城数控、公司 | 指 |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 份有限公司 ...
连城数控: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0-30 19:32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 采用集中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二、《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核查意 1 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大连连城数控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