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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矩技术(8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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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矩技术(8362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9 18:38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0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 ...
青矩技术(8362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8:38
规则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有1名职工代表[6][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3] 会议要求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6][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 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22]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4][25][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6] - 规则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8]
青矩技术(83620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制度情况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5]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出现应及时披露[5]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及商业秘密额外登记[7]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7] 职责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青矩技术(8362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8:38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
青矩技术(8362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8:38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5-100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范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 ...
青矩技术(83620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9 18:38
网络投票制度情况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并做好准备[4]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交易日[7] 投票规则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部分议案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9][10] - 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的票计算时剔除[10]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0] 其他 - 董事会可征集表决权,应充分披露且无偿[11] - 公司和律师确认投票合规性,有异议向相关机构提[1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3]
青矩技术(83620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承诺制度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公开承诺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和时限[6][7]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分析可实现性,严格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5][6] - 公司被收购或控制权转让时,未履行承诺按规定处理[7][8] 变更豁免 - 特定情形承诺人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申请[8] - 变更、豁免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9] 承诺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及履行情况[13] - 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和责任,董事会督促遵守[11]
青矩技术(83620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8:38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全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8]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和问题,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15] 内部控制 - 审计委员会督促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产完整和安全[16] - 内部审计人员评价公司内控有效性,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6]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可要求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16]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16] - 内部审计工作有重大问题,公司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16] - 内部审计部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追责建议[16][18]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19][21]
青矩技术(836208)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9 18:38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5-099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大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金占用包括但不 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 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以及代大 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其他在没有商品 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
青矩技术(836208)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融资制度 - 《融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日生效[19] 融资类型 - 融资包括权益性与债务性融资[4] 审批权限 - 总裁行使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新增融资决定权[9] - 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超20%(含)且不超50%报董事会审批[9] - 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超50%(含)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9] 部门职责 - 融资管理部门负责完善制度、分析结构等[7] - 内审部门对融资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审计[15] 申请报告 - 债务性融资申请报告应包括金融机构、理由金额期限等内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