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青矩技术(836208)
icon
搜索文档
青矩技术(836208)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融资制度 - 《融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日生效[19] 融资类型 - 融资包括权益性与债务性融资[4] 审批权限 - 总裁行使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新增融资决定权[9] - 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超20%(含)且不超50%报董事会审批[9] - 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超50%(含)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9] 部门职责 - 融资管理部门负责完善制度、分析结构等[7] - 内审部门对融资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审计[15] 申请报告 - 债务性融资申请报告应包括金融机构、理由金额期限等内容[8]
青矩技术(836208)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9 18:38
制度情况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大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4] 防范措施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以拆借等方式占用资金资源[6] - 关联交易按规则决策实施,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任防范领导小组组长[9][10] 违规处理 - 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措施,拒不纠正报备监管[11] - 违规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
青矩技术(83620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9 18:38
累积投票制细则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特定情况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4] - 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不同[6]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计算方式[9] - 选举不同类型董事投票权分别计算[10] - 股东投票限额及当选董事得票要求[10][11] 选举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不足需二轮选举[12]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按票数排序当选[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4]
青矩技术(8362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制度概况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担保管理 - 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担保[7] - 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除外)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7]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其他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应具合理逻辑,有关股东回避表决[9] - 被担保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15]
青矩技术(8362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8:38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为候选人需符合条件之一[8]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处罚或批评记录[9]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10] 提名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审查资格并提意见[12][13] - 无异议公司可选举,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文件[13] 补选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8] 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披露异议意见[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会议资料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文件发布于2025年8月29日[29]
青矩技术(8362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薪酬制度概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薪酬等多项[10] - 岗位变动按任免时间算当年薪酬[12] 薪酬调整与管理 - 重大变化时经提议可调整薪酬标准,报审批[14] - 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2]
青矩技术(836208)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29 18:38
会计师选聘制度 - 《会计师选聘制度》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7][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选聘限制与要求 - 关注拟聘事务所近3年处罚或立案情况[8]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9] - 审计人员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披露与执行 - 每年按要求披露履职评估报告[11] - 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1][28]
青矩技术(836208)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2025-08-29 18:38
募集资金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8] - 一次性使用超净额50%,提交董事会核准审批[10] 协议签订与披露 - 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0]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1]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6个月内可置换[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置换事项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质押[13]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流动资金补充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披露[14][15]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募投项目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18]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21]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1]
青矩技术(83620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制度通过与生效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2][27][28]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4] 治理监控 - 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11]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董事会[12] 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设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各一人,原则上由公司推荐人员担任[14] 设立要求 - 控股子公司设立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针,经投资论证并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按章程规定权限审议批准[9] 信息报告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6]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为公司重大事件,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4] 审计与考核 - 公司每年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一次年度审计,重点为年报财务数据及各项管理费支出[17] - 每年三月底前,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与公司总裁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确定考核和奖惩办法[18] 投资与融资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经自身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考察、论证并按公司程序决策审批[19]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需公司担保,要提前报相关材料,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并提交董事会[19] 担保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20]
青矩技术(8362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8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报备要求 - 披露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8] - 年报及中报披露后十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分别为披露日前六个月和三个月[9] - 重大事项披露后十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六个月[9] 登记内容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1] 登记备案流程 - 包括知情人告知、填写登记表、核实及报备[13] 违规处理 - 自查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报送有关机构[13] - 擅自泄露信息可解除中介服务合同[15] - 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其他规定 - 档案记录至少保存十年,监管机构可查询[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