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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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药业(836433) -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00:00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t 上都律师事务所 Shangdu Law Firm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352号 邮编: 010010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内蒙古 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见证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 些议案所表述 ...
大唐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8:19
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5] - 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11]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3] - 连任不超6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6] - 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7] 会议相关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24] 其他 - 制度由股东大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解释[26]
大唐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0-27 18:19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9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蒙古大 唐药业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 ...
大唐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0-27 18:17
制度通过情况 -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相关规定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定期会议提前10天通知,不定期提前3天,紧急情况不限[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6] 审议要求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其他事项 - 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其他事项,应制作会议记录[8][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13]
大唐药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27 18:17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7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 ...
大唐药业: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7 18:17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改选为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所做的调整,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1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谢晓燕、孙雅丽、张振华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
大唐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8:17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8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艳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朱贺年、张振华、张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
大唐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8:17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2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占 多数。 第一条 为优化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组成, 实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
大唐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8:17
会议决议 - 2023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多数[7]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开会,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保存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大唐药业:承诺管理制度
2023-10-27 18:17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0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以下合称"承 诺相关方")及公司的承诺管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 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