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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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83680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需对该项目重新论证[14]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该项目重新论证[14]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9][10] 账户管理与披露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闲置资金使用与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7]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6] 资金归还与披露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9] 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5] 审计报告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奔朗新材(836807)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情况 - 承诺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制度目的 - 规范承诺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5] 制度内容 - 公开承诺应含具体事项等,有明确履约时限[6][7] - 公司应披露承诺内容及进展[8] - 变更或豁免承诺需特定程序,否则视为超期未履行[9][10] - 未履行承诺应担责,公司需询问并披露[11]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2]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股东会通过之日生效[13]
奔朗新材(8368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8:48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 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奔朗新材(8368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薪酬制度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4][5] 职责分工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7]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并审查方案[7] 薪酬发放 - 外部董事不领薪酬或津贴,内部董事按情况领薪[8][9] - 独立董事领津贴,按季发放并代扣税[9]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组成,分月和年度发放[9]
奔朗新材(8368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7] 沟通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0]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0] - 管理方式有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络沟通平台等[11] 信息披露 - 法定信息披露由各部门提供材料数据,董事会办公室完成公告,发布前需经董事长批准[11] - 非法定信息披露由各部门提供材料,董事会办公室完成文稿,交董事长审定是否公告[12] 会议与沟通活动 - 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3] - 股东会应从召开便利性、提高参会比例等方面保障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3]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应尽量公开,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15] 其他要求 - 应及时更新网站,披露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在指定网站披露[15] - 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变更号码需尽快公布[15] - 应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保障投资者利益[17] - 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时需注意避免利益冲突[18] - 应避免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报告,注明委托情况[1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2] 人员与机制 - 公司员工需接受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23] - 应建立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24]
奔朗新材(83680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舆情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舆情,重大指传播广、影响大负面舆情[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组织架构 -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负责决策部署等[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等[7] 处理流程 - 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或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11] - 重大舆情发生时,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以控传播范围[12] 信息采集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报刊、电视、网站、公众号等[8] -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配合采集,及时通报舆情情况[9]
奔朗新材(8368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与生效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并实施[27][28]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8][13] 重大交易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10][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11] 关联交易事项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11] 诉讼和仲裁事项标准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需报告[2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业绩预告[20] 其他报告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票交易异常需报告财务数据[20] - 大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0] 信息管理规定 - 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报告公告时间[23] - 信息未正式披露前相关部门负有保密义务[23] - 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审核批准后发布[23]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
奔朗新材(8368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25日经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8]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均可,非现场扫描件等有效[8] 审议权限 - 关联交易等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行使特别职权需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10] 其他规定 - 会议需记录并签字确认[11] - 意见分歧时董事会详细记录并分别披露[12]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4]
奔朗新材(8368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1]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11] - 投资者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披露报告书时,公司在相关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文件[12] - 证券发行、股份回购等按北交所规定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3] 管理责任 - 公司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出具书面承诺[13] - 董事长为登记和报送档案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办理[14] - 股东等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5]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16] - 下属部门内幕信息管理可参照本制度[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6] - 公司和知情人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签订协议告知保密义务[18]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可处分,监管处分不影响公司处分[18] - 中介机构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等追责[19] - 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奔朗新材(8368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8:4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选聘标准与方式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选聘公平公正[12] - 通过官网等发布选聘文件,确定响应时间[12]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3]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13] - 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4] 文件保存与改聘情况 - 选聘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出现特定情况改聘,年报审计期间空缺应提议填补[1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应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20] - 涉及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等[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