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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8:37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江苏泰兴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4]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 - 报告于4月26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6] - 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晟楠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8:37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江苏泰兴召开[3]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4]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 - 报告于4月26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6] -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晟楠科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9:27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
晟楠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3 19:27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 ...
晟楠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19:2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14][16] 现金管理要求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不得质押[14] 补充流动资金规定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16]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内容[7] 协议终止条件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仅改变实施地点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17] 异常情况公告 - 公司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5] 募投项目变更披露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8] 节余资金审议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20]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21]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需根据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4]
晟楠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3 19:27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 部审计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
晟楠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剑玉)
2024-04-23 19:27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顾剑玉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7次、实际出席7次,应列席股东大会3次、实际列席2次[3] - 2023年度顾剑玉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多次会议发表同意意见[3][4][5] 培训参与 - 2023年度顾剑玉积极参加北交所各类线上线下培训[10]
晟楠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19:27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6] - 公司设置生产部、质量部等健全合理规范的组织机构[7] 内部控制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2] - 公司建立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多种制度规范[10] - 公司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10] 业务管理 - 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和控制明确各环节权责及制约措施,财务部和销售部每月定期对账[12] - 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建立采购控制程序,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权限和制约要求[12] - 公司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授权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13] - 存货管理各环节明确职责权限和相互制约措施[14]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定期盘点和处理报废资产[14] - 公司重大筹资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筹资前进行风险评估[14] - 公司制订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各操作流程及审批权限[15] 其他方面 - 公司建立一系列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7] - 公司以“服务国防”为使命,以“创新求发展、质量求生存、管理促提升”为核心价值观[8] - 公司每年定期对风险和机遇以及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确认[8] - 公司会计核算独立,会计人员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分析说明[14] - 公司建立信息收集和沟通渠道,实现内外部信息传递与共享[17] - 公司建立外部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外部信息[17] -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确定缺陷认定标准[1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9]
晟楠科技:董事、监事任命公告
2024-04-23 19:27
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提名王鹏飞为非独立董事[2] - 同日监事会提名袁颖彪、张颖为监事[2] - 王洪平、潘丽红、叶平荣分别辞去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3] 人员情况 - 提名人员王鹏飞、袁颖彪、张颖持股0股,占比0%[2] - 介绍三人过往就职经历[5][6] 后续安排 - 本次任免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
晟楠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9:27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合计168,687,394.74元[6] - 2023年净利润为55,258,016.08元,2022年为45,585,650.89元[24] - 2023年末资产总计532,620,746.09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68.64%[20]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69,016,193.81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105.77%[21] 应收账款情况 - 应收账款余额235,539,259.40元,坏账准备金额26,403,893.43元,账面价值209,135,365.97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9.27%[9]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209,135,365.97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78.55%[20]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审计将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6][9]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4,859,092.82元,2022年为10,013,393.61元[26]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09,114,341.24元,2022年为 - 16,734,396.16元[26]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803,547.27元,2022年为 - 18,646,873.09元[26]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48][47]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59] - 金融资产分为三类计量,金融负债分为两类[68][71] 税务政策 - 公司2022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有效期三年,本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76]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