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邦科技(837242)
icon
搜索文档
建邦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1-15 19:51
激励计划行权与解限售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2][3]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7] 股票期权注销 - 因离职、考核不合格、自愿放弃,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将被注销[4][5][6] 监事会决议 - 同意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2023年激励计划》解限售事宜[2][3][7]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8]
建邦科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11-15 19:51
股权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 -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对激励对象公示,无异议[12] - 2023年11月8日披露监事会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2] - 2023年11月15日向2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6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3.93元/股[14] - 2024年11月14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4万股,价格3.43元/股[16]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1月14日届满[19]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实际为69650547.15元[21] - 20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考核系数100% [2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50%、30%、20%[23] - 本次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8万股[23] -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人数20人[23]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情况 - 董事长钟永铎本次解除限售25,000股,占获授数量50%,占总股本0.08%[23] - 董事、总经理王凤敏本次解除限售50,000股,占获授数量50%,占总股本0.16%[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75,000股,占获授数量50%,占总股本0.23%[23] - 核心员工18人本次解除限售330,000股,占获授数量50%,占总股本0.51%[24] - 所有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405,000股,转为高管限售股75,000股,占获授数量50%,占总股本0.74%[24] 合规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比例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24] -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规定[25][27]
建邦科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1-15 19:51
股权激励进展 - 2022年11月24日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6] - 2024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等议案[13] -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15]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69,650,547.15元,剔除影响后73,041,488.61元[17] 期权调整与注销 -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69元/份调为7.84元/份,再调为7.34元/份[20]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人分别注销2.5万份和1万份期权[19] 行权信息 - 首次授予可行权人数33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5.375万份,行权价格7.34元/份[22] - 缴款起始日2024年11月27日,截止日2024年11月28日[25] -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7]
建邦科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20:44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5:00至11月14日15:00[4]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表决[5][6] 参会情况 - 3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会,代表33,646,734股,占比52.18%[5] 议案结果 - 全部议案获审议通过,特别决议获超三分之二通过[7]
建邦科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11-14 20:44
股权激励计划审议 - 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1][12] - 2023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相关议案[13][15]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15][16] 激励对象与授予情况 - 2023年11月公示20名激励对象,无异议[12] - 2023年11月15日首次授予96万股,3.93元/股[14][15] - 2024年11月14日预留授予24万股,3.43元/股[17][18][19][20] 预留授予相关数据 - 预留授予股票占授予前股本总额0.37%[21][22] - 预留授予无授予条件[23]
建邦科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2024-11-14 20:44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4] -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公示激励对象[4] - 2023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 - 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调整预留股份授予价格等议案[7] - 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公示相关名单[8] - 2024年11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 - 2024年11月14日审议通过预留股份激励对象获授事宜[9][10] 股权激励计划数据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3元/股,授予9人,数量24万股[14] - 2023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5元现金[16]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3.93元/股调为3.43元/股[16] - 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费用85.11万、453.92万、141.85万元[2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6400万元,2025年不低于7000万元[18] 其他要点 - 缴款日期为2024年11月21 - 22日[19] - 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24]
建邦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4 20:44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14日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2]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预留股份激励对象获授事宜议案[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 议案无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建邦科技:监事会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1-14 20:44
股权激励 - 监事会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2] - 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3]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4] - 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24万股限制性股票[4] - 授予价格为3.43元/股[4]
建邦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20: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3人,持股33,646,734股,占比52.18%[2] - 网络投票股东1人,持股32,694,700股,占比50.70%[2]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股数33,646,734股,占比100%[4] -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股数33,646,734股,占比100%[5] - 中小股东对激励对象名单议案同意票数952,034,占比100%[6]
建邦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14 20:44
股权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3] -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期满无异议[13] - 2023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权益分派 - 2023年以总股本64,519,2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现金[18] 预留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4日,价格3.43元/股,人数9人,数量24.00万股[22] - 第一个解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 - 24个月,比例50%,业绩目标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6400万元[24] - 第二个解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 - 36个月,比例50%,业绩目标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7000万元[24] 授予对象及数量 - 董事会秘书陈汝刚拟授予2万股[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拟授予2万股[28] - 核心员工孔祥峰拟授予9万股[28] - 核心员工邵玉凤等6人各拟授予2万股[28] - 核心员工李磊拟授予1万股[28] - 核心员工小计拟授予22万股[28] - 合计拟授予24万股[28]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30]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确定符合相关规定[31] - 本次预留授予需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后续手续[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