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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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
2024-12-27 19: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董事 9 人。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包括资产池、票据池 业务),具体授信金额、期限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签署协议为准。综合授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综合授信 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 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 ...
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9:35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向关联方 Southern Minerals IntlTrading Ltd(南 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2) ...
东和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12-27 19:3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东和新材履行持续督 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的要求,对东和新材预计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 2025 年发生 | 2024年年初至披 露日与关联方实际 | 预计金额与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差 | | --- | --- | --- | --- | --- | | | | 金额(元) | | | | | | | 发生金额(元) | 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 | | | | | | 料和动力、接受 | | | | | | 劳务 | | | | | | ...
东和新材: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7 19:35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称"《上市规则》")以及《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报道、传言或信息 ...
东和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12-23 19:1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 | | --- | --- | --- | --- | --- | | | | | | 来源 | | 李艺滨 | 公司实际控制 | 1,645,600 | 0.99% | 北京证券交易 | | | 人之一致行动 | | | 所上市前取得 | | | 人的亲属 | | | 1,598,000 | | | | | | 股;公司上市 | | | | | | 后通过集中竞 | | | | | | 价方式取得 | | | | | | 47,600 股。 | | 李艺辉 | 公司实际控制 | 728,600 | 0.44% | 北京证券交易 | | | 人之一致行动 | | | 所上市前取得 | | | 人的亲属 | | | | | 陈燕 | 公司实际控制 | 1,000,000 | 0.60% | 北京证券交易 | | | 人之一 ...
东和新材: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2-17 18:32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 | | | | | 增持 | 增持 | | | --- | --- | --- | --- | --- | --- | --- | --- | | 东 | 计划增持 | 计划增持 | 增持 | 增持 | 合理 | 资金 | 拟增持 | | 名 | 数量(股) | 金额(元) | 方式 | 期间 | 价格 | 来源 | 目的 | | 称 | | | | | 区间 | | | | 毕 | 100,000-600,000 | 500,000-3,000,000 | 集中竞价/ | 自增持股 | 以市 | 自有 | 基于对公司 | | 胜 | | | 大宗交易 | 份计划 公 | 场价 | 资金 | 未来发展前 | | 民 | | | | 告之日起 | 格择 | | 景的信心及 | | | | | | 不超过 6 | 机增 | | 对公司投资 | | | | | | 个月(窗口 | 持 | | 价值的认同 | | | | | | 期不交易) | | | | | 毕 | 100,000-600,000 | 500,000-3,000,000 | 集中竞价/ | 自增持股 | 以市 | ...
东和新材:关于满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暨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12-02 18:43
2024 年 9 月 20 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注册资 本。该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满足连续十个交易日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 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5.64 元 /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6,160,000 元,不超过 6,500,000 元,实施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满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暨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 ...
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2 18:43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4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 ...
东和新材: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2024-11-22 20:32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和新材")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筹划以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方式收购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70%股权事宜。 公司与交易各方仅就本次交易签署意向性协议。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组进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 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 ...
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20:32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