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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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83979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0 17:1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工作计划和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10] 档案保管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5]
东和新材(8397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0 17: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变化等属内幕信息[7] 制度要求 - 披露前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信息[10]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2]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5] - 泄露信息中介等人员,公司可视情况处理追责[16] - 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 其他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东和新材(83979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0 17: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10%以上[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11] 责任划分与追究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3] - 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董事会视情节采取经济、行政处罚[13] - 董事涉事审议时应回避[14] 处理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调查并提交意见,更正财报需聘会计师审计[16] 考核纳入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6]
东和新材(8397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0 17:16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9]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辞职提前一月通知[9][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等可兼任[10] 职责与保障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事务[12][13] - 公司为其履职提供便利,需签保密协议并离任保密[14][15]
东和新材(8397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0 17:16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 人员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6] 职权分工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11项职权[6] - 副总经理协助工作,有人员任免建议等权利[9]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需制定财务会计制度[11] 工作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不定期召集[17] - 参会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必要时可邀董事[17] 报告机制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经营情况[17] - 遇重大事故高管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秘书[18]
东和新材(8397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17: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超10%净资产、总额超50%净资产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审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1] - 特定股东会担保事项表决有不同比例要求[10]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或不能还款,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13]
东和新材(8397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17: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 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生效并实施[17][18]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提名后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2] - 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5]
东和新材(83979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10 17: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7]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0][11] - 计算表决结果剔除需回避或承诺放弃投票股东的投票[1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统计披露其他股东投票情况[11] 表决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表决权,不得有偿征集[11] 结果确认 - 公司及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后形成表决结果,有异议向北交所提出[12] 制度生效 - 细则未规定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4]
东和新材(83979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孟君)
2025-09-10 17: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多项法律法规和北交所业务规则要求[2][3] - 需具备较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如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7][8]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具备独立性[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不具备独立性[4] 禁止担任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超半数会议次数未出席不得担任[9]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候选人承诺不符条件将按规定辞职[9]
东和新材(83979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晓波)
2025-09-10 17: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等多项规定[2] - 需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符合相关职称或学位等条件之一[7]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亲属不具独立性[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在前五股东任职及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符要求[5]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有不良记录[6]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任职数量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过往履职限制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或超半数未出席不符要求[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