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亨科技(87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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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8708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3
关联交易制度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3] - 5%以上股份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9][10] 交易审议标准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7][18]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超总资产0.2%未达股东会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交易计算与披露 - 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程序[18] - 部分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9]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金额并履行程序,超预计按相应事项履行[2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表决与生效 - 董事会表决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且通过[26] - 对关联董事有争议由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决定[26]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9][40]
绿亨科技(8708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3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重大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股份受限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3] - 重大事件及进展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3][17]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等报告未公开信息,董秘审核披露[18][19]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22]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4] 制度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自查、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24] - 公司与特定人员签保密协议[27] - 未公开信息知情人需保密,内幕交易致损需赔偿[30] 其他规定 - 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门定期开会并提交报告[34]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文件相关工作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管理[36][3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41] - 违规责任人受处罚,董秘可建议[4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解释和修改[46]
绿亨科技(87086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5 19:03
总经理制度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1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经营管理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14] - 会议纪要存档不得少于10年[19]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可委托他人[13][16]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十二项职权[8] - 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报告,需负责报告真实性、准确性[23] 人员聘任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12] 会议决策 - 会议决定以纪要形式作出,由总经理审定、签发[17][19]
绿亨科技(8708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资金支取与使用限制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12]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9] -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高风险投资等[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6]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要重新论证项目[1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9] 资金使用流程与披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披露协议内容[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披露相关内容[1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到期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21] - 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董事会审议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经董事会审议披露;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项目主体与地点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2]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
绿亨科技(87086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3
承诺制度 - 承诺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通过[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充分披露内容、方式及时间等[7] - 应及时披露承诺履行进展,未履行需说明原因及责任[13]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守信履约,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13] 承诺变更 - 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形可变更需披露原因[15][17] 定期报告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17]
绿亨科技(87086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9:0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6] - 对重大投资等方案研究提建议[10] - 工作组做决策前期准备并上报资料[12] - 根据提案召集评审会议,结果提交董事会[12]
绿亨科技(8708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2025-08-15 19: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10日通知[15] - 临时会议3日内召集,会前2日通知[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表决与决议 - 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关联委员回避[17]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8]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2]
绿亨科技(87086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3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审议通过[3]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9]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9][10] - 应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部分事项[10][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1]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需填审批表等,保存材料不少于10年[13]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3]
绿亨科技(8708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5 19:03
制度审议与生效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选聘流程与方式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7]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1] 人员与期限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4] - 聘用期届满除规定情形外可续聘,符合要求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6] 变更与解聘规则 - 出现八种情形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15]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1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对五种情形需谨慎关注[10][21]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3] - 保留对违规事务所投诉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23] - 子公司、分公司聘请可参照本制度[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绿亨科技(8708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9:0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14日经会议审议通过[3] - 董事选任需提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档案保存十年[15][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