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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87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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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23-11-21 20:02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8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 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证、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21 20:02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 承诺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 据如下: | 项目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20:02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立盛包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标的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 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3-11-21 20:0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 律所"),审计机构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评估机构系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 ...
佳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20:02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1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开发区环娄路 228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视频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洪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 ...
佳合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3-11-21 20:02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 形。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形。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立盛"或"标的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越南立盛 26%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 ...
佳合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3-11-21 20:02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 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 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审阅机 构。 4、 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5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3-11-21 20:0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披露文 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 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东吴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 ...
佳合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3-11-21 20:02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0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2023 年 6 月 2 日、2023 年 7 月 14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昆山佳合 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085)、《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 ...
佳合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2023-11-21 20:02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6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合科技")拟 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立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立盛"或"标 的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取得越南立盛的控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 作。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2023 年 4 月 17 日) 前六个月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交易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佳合科技、交易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