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87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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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87239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19:45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4] - 2025年7月4日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4]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3] 议案审议 - 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票同意[5] - 审议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3票同意[5] 后续流程 - 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5][6]
佳合科技(87239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19:45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昆山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8人[3] - 拟定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1]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票,尚需股东会审议[5] - 《关于修订公司多项制度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8票,部分子议案需股东会审议[10] -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8票,无需股东会审议[1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5年7月15日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9] - 2025年7月15日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9][1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下设20个子议案[6]
佳合科技(8723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19:32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暂停职权[9] - 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审计、审阅报告、评估内控等[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开一次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须两名以上成员出席,记录保存十年[15][17]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9]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23]
佳合科技(8723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5 19:3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不符合任职资格1个月内离职[9] - 董事辞任通知收到生效,高管辞职报告收到生效[10] - 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10] 交接要求 - 离职生效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5]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6]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6]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7]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20]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23][24]
佳合科技(872392)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7-08 21:46
会议与决议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 -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 - 公司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工商登记 -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工作[3] - 公司取得苏州市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3] 公司信息 - 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为7620.5万元[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洪江[3] - 公司住所为昆山开发区环娄路228号[3] 公告日期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8日[5]
佳合科技(872392) - 公司章程
2025-06-27 20:18
上市及股份 - 公司2022年12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7620.50万元,股份总数7620.50万股[7][16] - 发起人董洪江、陈玉传、张毅、段晓勇分别认购股份546万、325万、325万、104万股,占比42%、25%、25%、8%[16] 股份限制 - 公司回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3] 股东权益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董事监事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9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7] - 董事、监事任期均为3年,可连选连任[85][113] 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0] 其他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46][147] - 持有10%以上股东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1]
佳合科技(872392) -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6-27 20:17
市场扩张 - 2025年6月16日审议通过广德佳联包装科技设南京分公司议案[2] - 2025年6月27日完成南京分公司工商登记并获执照[3] - 南京分公司6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含纸塑制品产销[3]
佳合科技(87239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20:1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6日召开[2] - 出席股东7人,持表决权股份56,637,100股,占比74.66%[3] - 董事8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3]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股数56,637,100股,占比100%[5] 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程序合法合规,结果有效[6] 其他信息 - 备查文件有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7] - 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何佳玥、张馨云[8] - 董事会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27日[9]
佳合科技(87239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20:04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6月11日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5 - 26日15:00[3] -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4] 参会情况 - 7名股东代表56,637,100股出席,占比74.66%[5] - 0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6]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股数56,637,100股,占比100%[8]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8]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结果有效[11]
佳合科技(872392) -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2025-06-16 00:00
市场扩张 - 佳合科技全资子公司广德佳联拟设南京分公司[3] - 设立目的是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响应客户需求[5] 风险与应对 - 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经营管理和市场风险[6] - 公司将建立管控机制防范风险[6] 后续安排 - 设立分公司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