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87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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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3-11-21 20:02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0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2023 年 6 月 2 日、2023 年 7 月 14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昆山佳合 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085)、《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3-11-21 20:0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 律所"),审计机构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评估机构系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2023-11-21 20:02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合科技")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 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佳合科技重大资产购买 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公司同意《昆山佳合纸制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昆山佳合纸制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 ...
佳合科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23-11-21 20:02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5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重组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 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 ...
佳合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3-11-21 20:02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 形。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形。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立盛"或"标的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越南立盛 26%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 ...
佳合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3-11-21 20:02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3 2023 年 11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常合源、常熟佳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以 585.00 万元收购常合源持有的常熟佳合 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司持有常熟佳合 70%股权。 上述交易系为规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而实施的交易,与本次交易无 关。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 产的情况,不存在《重组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20:02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 公司 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 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
佳合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21 20: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邮编:200041 23-25&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专项核查意见 致: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合科技"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
佳合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2023-11-21 20:02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2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 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况、填补措施以及出具的相关承诺的情况说明如 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二、公司对填补即期 ...
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20:02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合科技"或"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 (以下简称《重组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重组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佳合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佳合科技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 (2023 年 4 月 17 日)前六个月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交易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