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87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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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好医疗: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3-12-07 18:19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 ...
锦好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7 18:1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4小时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1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会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会议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13][14]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任期内超半数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5]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经同意视频、电话召开[15] 决议通过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9] 交易审查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方面指标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董事长有权审查[19][20][21]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5]
锦好医疗: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3-12-07 18:17
董事提名 - 提名王敏、王芳、彭月初、熊志辉为董事,分别持股25406114股、19053636股、70000股、49000股,占比25.9057%、19.4283%、0.0714%、0.0500%[3][4] 其他提名 - 提名李忠轩、丘小乐、郑能恒为独立董事,黄小华、夏冬旭为监事,均持股0股[4][5][7] - 选举罗文琴为职工代表监事,持股0股[8] 换届情况 -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前第二届成员继续履职[9] - 独立董事同意换届议案并提请审议[11]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能恒)
2023-12-07 18:17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26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能恒)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提名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能恒为惠州市锦好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 ...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忠轩)
2023-12-07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自然人股东[3]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处任职[3]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5] - 兼任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过往出席会议次数达标[5] - 具备知识经验、良好品德及独立性[2][3] -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2]
锦好医疗: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18:17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9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回避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小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
锦好医疗: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7 18:17
会议信息 - 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应到30人实到30人[2] 监事会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12月17日届满[3] - 职代会选举罗文琴为职工代表监事[3]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算[3] 议案表决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30票同意,0反对0弃权[4] -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锦好医疗: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3-12-07 18:17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13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6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48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819.69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6,525.23 万元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
锦好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07 18:17
审计委员会制度制定 - 2023年12月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7]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五日通知;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多样,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锦好医疗: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2-07 18:17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23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 15:00—2023 年 12 月 22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