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872925)
搜索文档
锦好医疗: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7 18:19
关联交易 - 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金额为2200万元,2023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792.994311万元[3] - 预计2024年向Beurer GmbH及其控股孙公司销售商品不超2200万元[8] 公司信息 - 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万港元[5] 决策审议 - 2023年12月5日董事会会议通过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与弃权[6]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定价方式 - 公司向Beurer GmbH及其控股孙公司销售商品按市场价格协议定价[7]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丘小乐)
2023-12-07 18:19
独立董事提名 - 丘小乐被提名为锦好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经验[2] - 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股东亲属[3] - 不得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3] - 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5]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5] - 过往任职连续12个月未亲出席会议不超总数二分之一[6] 任职承诺 - 承诺任职遵守法规,不符条件将辞职[7]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能恒)
2023-12-07 18:1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不在大股东处任职[3] - 近十二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其他限制条件 - 近三十六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记录[5] - 未受证券交易所等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履职情况要求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未超总数二分之一[5]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5] 候选人声明 - 已核实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6] - 承诺任职后不符条件将按规定辞去职务[7]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忠轩)
2023-12-07 18:19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28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忠轩)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提名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忠轩为惠州市锦好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 ...
锦好医疗: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3-12-07 18:19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 ...
锦好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18:19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8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袁英红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李忠轩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
锦好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7 18:1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4小时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1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会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会议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13][14]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任期内超半数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5]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经同意视频、电话召开[15] 决议通过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9] 交易审查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方面指标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董事长有权审查[19][20][21]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5]
锦好医疗: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3-12-07 18:17
董事提名 - 提名王敏、王芳、彭月初、熊志辉为董事,分别持股25406114股、19053636股、70000股、49000股,占比25.9057%、19.4283%、0.0714%、0.0500%[3][4] 其他提名 - 提名李忠轩、丘小乐、郑能恒为独立董事,黄小华、夏冬旭为监事,均持股0股[4][5][7] - 选举罗文琴为职工代表监事,持股0股[8] 换届情况 -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前第二届成员继续履职[9] - 独立董事同意换届议案并提请审议[11]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能恒)
2023-12-07 18:17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26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能恒)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提名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能恒为惠州市锦好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 ...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忠轩)
2023-12-07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自然人股东[3]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处任职[3]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5] - 兼任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过往出席会议次数达标[5] - 具备知识经验、良好品德及独立性[2][3] -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