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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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宏锂电(87315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8:30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票,尚需股东会审议[5]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29个子议案均同意8票,部分需股东会审议[9][10] 项目延期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延期6个月至2026年2月28日[11] - “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延期10个月至2026年6月30日[11] 股东会安排 - 拟定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2][13]
天宏锂电等成立新公司,含集成电路业务
企查查· 2025-08-05 15:26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陕西易简天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集成电 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 公司由天宏锂电(873152)等共同持股。 (原标题:天宏锂电等成立新公司,含集成电路业务) ...
天宏锂电:设立参股公司,推进公司储能独立电站业务
新京报· 2025-07-31 21:49
合资公司设立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中基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信雷音科技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陕西易简天宏科技有限公司 [1] - 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天宏锂电出资1260万元,持股比例为42% [1] - 陕西中基方舟科技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北京国信雷音科技出资540万元,持股比例为18% [1] - 子公司陕西易简天宏科技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取得营业执照 [1] 战略发展动向 - 设立合资子公司旨在进一步推进公司储能独立电站业务的发展 [1] - 公司通过现金出资方式参与新公司设立 [1]
天宏锂电: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30 21:41
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 - 天宏锂电与陕西中基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信雷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陕西易简天宏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1] - 天宏锂电出资1,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 [1] - 陕西中基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1] - 北京国信雷音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 [1] - 陕西易简天宏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 [1]
天宏锂电(873152) - 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5-07-30 18:31
投资信息 - 公司等三方出资3000万元设陕西易简天宏科技,公司出资1260万元占比42%[3] - 1260万元占2024年末总资产2.73%、净资产4.81%,不构成重大重组[5] - 出资方式为现金,源于自有资金,2030年7月1日前足额实缴[14][15] 合作方情况 - 陕西中基方舟科技实缴1000万,2024年末总资产318.99亿等[10][11] - 北京国信雷音科技实缴0元,成立不足一年无财报数据[11] 公司决策 - 1260万元投资由董事长审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7] 未来展望 - 设立公司用于投资运营陕西及周边储能独立电站项目[18] - 投资有风险,将加强内控和风控应对[20] - 投资对战略实施和未来发展有积极意义[21]
130只北交所股票获融资净买入
证券时报网· 2025-07-15 10:33
北交所融资融券数据 - 截至7月14日北交所融资融券余额合计59.12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849.08万元其中融资余额59.11亿元增加848.35万元融券余额77.95万元增加0.73万元 [1] - 融资余额居前的公司为锦波生物3.61亿元艾融软件1.75亿元贝特瑞1.51亿元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算术平均值为1.14%胜业电气5.77%天罡股份5.54%巨能股份3.22%占比居前 [1] - 7月14日130只北交所股票获融资净买入47只净买入金额超百万元华岭股份净买入578.32万元居首国义招标521.75万元许昌智能446.00万元紧随其后 [1] - 融资净卖出金额居前的公司为锦波生物1912.68万元科润智控600.29万元远航精密425.11万元 [1] 行业分布与市场表现 - 融资净买入超百万元的股票集中在机械设备11只电力设备8只计算机8只行业 [2] - 7月14日融资净买入超百万元个股平均上涨0.79%其中国义招标涨18.33%万达轴承涨7.36%富恒新材涨5.99%跌幅居前的有志晟信息联迪信息路桥信息 [2] - 融资净买入超百万元个股加权平均换手率6.04%显著高于北交所日均换手率4.37%奔朗新材换手率33.90%国义招标18.53%富恒新材17.63%活跃度突出 [2] 融资余额变动居前个股 - 华岭股份融资余额8037.35万元单日增加578.32万元占流通市值1.19%所属电子行业 [2] - 国义招标融资余额1128.35万元单日增加521.75万元涨幅18.33%换手率18.53%属社会服务行业 [2] - 许昌智能融资余额2677.20万元单日增加446.00万元涨幅4.42%占流通市值1.53%属电力设备行业 [2] - 天宏锂电融资余额978.57万元单日增加428.09万元涨幅5.73%属电力设备行业 [2] - 万达轴承融资余额5130.02万元单日增加426.19万元涨幅7.36%占流通市值1.23%属机械设备行业 [2] 其他融资活跃个股 - 鼎智科技融资余额9100.87万元单日增加420.69万元涨幅2.27%属机械设备行业 [2] - 华密新材融资余额1819.67万元单日增加350.07万元涨幅5.22%属汽车行业 [2] - 云星宇融资余额3956.78万元单日增加339.86万元跌幅1.29%属计算机行业 [2] - 艾能聚融资余额4728.32万元单日增加325.16万元占流通市值2.60%属电力设备行业 [2] - 森萱医药融资余额3367.84万元单日增加304.35万元涨幅0.51%属医药生物行业 [3]
天宏锂电(873152) - 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6-25 18:48
减持情况 - 员工持股平台减持前持股16,182,872股,比例15.7650%[3] - 减持187,000股,占比0.1822%,金额3,495,000元[4] - 减持后持股15,995,872股,比例15.5828%[4] 减持相关 - 减持时间2025.6.11 - 2025.6.24,方式集中竞价[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与披露一致[4][5]
天宏锂电(873152)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9 00:00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5月13日获股东会通过[2] - 以总股本102,650,6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现金[3] -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3,079,519.95元[2] 未分配利润 - 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38,183,642.86元[2]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418,022.28元[2] 税收与时间安排 - 不同持股时间个人股东、投资基金补缴税款不同[3]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每10股派0.27元[3] - 权益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5] - 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27日[5] - 现金红利2025年5月27日划入账户[6]
天宏锂电(873152)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14 00:00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566,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51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 ...
天宏锂电(87315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4 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书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ALLBRIGHTLAW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11、 12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在每天城律师事务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天宏 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