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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宏锂电(87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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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宏锂电(8731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5 18:33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2.09:《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 ...
天宏锂电(8731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5 18:3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通知,不定期提前3天,全体同意不受限[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会议审议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会议记录 - 独董会议应制作记录,载明意见并签字确认[8]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2][13]
天宏锂电(87315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5 18: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2.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天宏锂电(8731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8:3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应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或转出节余资金应注销并公告[10] 资金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1]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4] - 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要符合相关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5][16] 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用于主营业务,单次不超12个月[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4] - 超200万元或项目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净额10%,还需股东会审议[24] 资金置换与变更 - 募集资金置换需在转入专户或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披露[24][25]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披露[26]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9] 其他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等执行,冲突时修订[34]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7][38]
天宏锂电(8731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5 18:3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7][8][9][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11]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4]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不得先于指定平台[14] 投资者服务 - 公司应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答复投资者问题和建议[16]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17] 报告说明会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0] 活动与纠纷处理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开展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22][23]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终止上市应保护股东权益[21] 管理职责与人员 -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24] 内部机制与授权 - 公司应建立良好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6] - 未经明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26] 协助与培训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2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等素质和技能[27]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2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修订[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天宏锂电(87315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5 18:33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前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17]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9] 重大投资或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16]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 - 转增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 利润分配流程 - 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拟订,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3]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6] - 董事会决策应详细记录并保存[26] 分红政策调整 - 调整需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履行决策程序[26] - 调整议案需经独立董事会议等审议,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6]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27] - 应在年报、中报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1] - 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2]
天宏锂电(87315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5 18:3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承诺规定 - 承诺应具体明确,有履约期限,公开承诺含具体事项等内容[7] - 承诺人应诚信履约,公司及时披露进展[11] 变更豁免 - 特定情形承诺人可变更或豁免,方案经程序审议[12,1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或冲突按新规定执行修订,由董事会负责[14,15]
天宏锂电(8731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8:3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8]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8] 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 - 需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独立董事部分职权行使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15] 会议出席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未出席情况需说明披露[23] - 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4] - 董事会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7] - 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外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8] - 董事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1] - 利润分配等事项根据审计报告草案和正式报告分别决议[32]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32] - 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3][34][3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3]
天宏锂电(87315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8-15 18:3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现场会议2025年9月3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9月2 - 3日15:00进行[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9] 审议议案 - 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11] 登记相关 - 登记方式分多种情况,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00 - 11:30,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4][15] 联系信息 - 联系地址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电话传真0572 - 6678155,邮编313100,联系人钱旭[16]
天宏锂电(87315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8:30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票,尚需股东会审议[6] - 《关于废止<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的议案》同意3票,尚需股东会审议[6]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3票,无需股东会审议[9] 项目延期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延期6个月至2026年2月28日[8] - “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延期10个月至2026年6月30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