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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87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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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873593)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12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子议案2.15[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 会计师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7]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3]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0] 审计业务规范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变更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5] - 审计项目相关人员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2] - 事务所分包转包严重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3] 信息披露与保存 - 要求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6] 其他规定 - 制度未规定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27]
鼎智科技(8735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2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06,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9]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4]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直接支付困难的费用[14] 资金使用审议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达股东会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4]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安全,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8]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8] - 董事会审议相关资金使用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15][1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22]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4] - 变更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6] 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7] - 超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7]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7] 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至少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9]
鼎智科技(87359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2 19:47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4,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 ...
鼎智科技(8735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9:47
会议制度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1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8]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载明相关内容[21] - 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但不免责[23] - 连续两次或十二个月内超半数未亲自出席需书面说明并报告交易所[20]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8]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0] 关联表决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0][31]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31] 其他 - 2025年8月11日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子议案2.02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尚需股东会审议[3]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8]
鼎智科技(873593) -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8-12 19: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 - 2025年8月27日15:00现场开会,8月26 - 27日15:00网络投票[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证券代码873593[7] 议案情况 - 审议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等多项议案[9][10]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3.10、4.0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1]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00 - 12:00,地点在董事会办公室[13] - 联系人孙磊,电话0519 - 85177830,邮箱dings@dingsmotion.com[18]
鼎智科技(87359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2 19:45
股权激励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67名激励对象191.8万股限制性股票[5]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由1.88246392亿股变更为1.90164392亿股[5] - 公司注册资本由1.88246392亿元变更为1.90164392亿元[5]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6]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票通过[7]
鼎智科技(87359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2 19:45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华荣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孙磊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方式、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 ...
鼎智科技(87359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2 19:32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子议案2.28,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分别超1000万、1000万、1000万、500万[9]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超20%且不能合理解释,认定有重大差异[14]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且不能合理解释,认定有重大差异[15]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交易,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13] 责任追究 - 董事会办公室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执行部门[17] - 责任承担形式多样,可单独或并用[19] - 四种情形从重处理,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21][23] - 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27]
鼎智科技(8735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2 19:3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32[2]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减持规定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实施完或未实施完2日内报告公告[8][10]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按规定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交易限制 - 董高在定期报告、预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13] - 董高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13][14]
鼎智科技(8735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2 19:32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子议案2.17,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13][14]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14]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公司拟实施送股等,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应经审计,仅实施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4]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4]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1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符合预告情形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半年度和季度净利润重大变化可进行业绩预告[20] 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0] - 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相关文件[17]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8]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2]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2] - 重大事项难以保密等情况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4] - 筹划重大事项可暂不披露但有披露时间要求[24] -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义务需按规定披露相关内容[25] - 公司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应当及时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及时披露[3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及时披露[40] - 公司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41] 制度适用与职责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等人员和机构[47][48]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属于制度适用对象[48]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并需指定联络人[49]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发现重大缺陷可督促改正或向北交所报告[51] - 财务等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确保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及时披露[56]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8]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52]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变化等需及时告知公司[5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中介机构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56]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披露其陈述意见[68]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长召集主持审议会议[60]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6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6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需专项说明[65] - 董事会秘书协调管理投资者关系,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6]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和证券交易所[67]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分类保管,两个工作日内归档[68] - 控股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70]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并可能赔偿[7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12日生效实施[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