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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星宇:公司章程
2024-04-03 17:21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四月 公司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 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出资人、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原"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按净资产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336,667 股(含超额 ...
云星宇: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3 17:21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月19日发布通知,4月3日14:00现场召开,4月2日15:00至4月3日15:00网络投票[3][4]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213,091,360股,占总数70.86%[7] 议案表决 -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股数213,049,261股,占比99.98%[14]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同意股数9,995,981股,占比99.58%[16]
云星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3 17:21
股东大会情况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10人,持股213,091,360股,占比70.86%[3]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7人,持股10,038,080股,占比3.34%[3] - 股东大会于2024年4月3日在京召开[2] 公司股本与议案表决 - 发行后股本增至300,736,667股,注册资本同增[5] - 三议案同意占比均超99%,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6][8][10][12] 人员出席情况 - 9位董事、5位监事均出席会议[3] 会议合法性 - 律师验证会议程序及议案合法有效[13]
云星宇(873806)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3 00:00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 4 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进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3,091,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6%。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874 号),同意 ...
云星宇(873806) -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3 00:00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立方股会字[2024]第 003 号 致: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或 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 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 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 ...
云星宇(873806) - 公司章程
2024-04-03 00:00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四月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 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出资人、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原"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按净资产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336,667 股(含超额配售 选择权),于 2024 年 1 ...
云星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3-28 17:44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一) 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注:表中产品金额为截至本公告日的实时余额。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对公"流 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公"流动利 D"存款增值服务是开放式本、外 币现金管理产品,增值服务周期内,客户可根据需要进行账户资金支取。增值 本金到期转存或支取时,按实际存续期对应增值利率,结付增值利息。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约定的增值服务计息周期为 7 天,按季付息,执 行利率为年 1.35%。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签约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的银行活 期存款产品,可随时支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为提 ...
云星宇(873806)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3-28 00: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投 资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现金管理类 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且购 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 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
云星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2024-03-19 18:33
制度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3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原《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废止,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40] 评价原则与机构 -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6]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审计部是归口管理部门[10][11] 评价要素与环节 - 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关注高风险领域,含设计及运行有效性[14][15] - 一般包括制定方案、组建工作组、实施测试等环节[20]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或营收(合并口径)5%[2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资产损失≥1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30] 报告相关 - 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并报出报告[34] - 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按程序披露或报送[34]
云星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19 18:33
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2902 号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星宇 公司")截至 2024年3月 1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 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云星宇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云星宇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