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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星宇(87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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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星宇(8738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5-29 00:00
担保办法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5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2] 担保对象限制 - 禁止为境外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8] - 原则上不得对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或资不抵债的企业提供担保[8] - 被担保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含)[15] 担保审批要求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备案[2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备案[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备案[2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备案[2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备案[22] 担保流程规定 - 担保评估结束后,担保风险评估小组应向总经理提交担保风险评估报告[19] - 除特定担保事项报股东会审议外,其他报董事会审议[23] - 担保事项变更、6个月未实施需顺延、期满展期等应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24]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批准后应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授权数额[26] - 担保业务经办人每年至少对担保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33] - 财务部担保业务经办人应在担保合同到期时清理财产和权利凭证并终止担保关系[36] 子公司担保管理 - 各子公司应建立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决策程序[38] -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担保达标准,视同云星宇公司担保,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39]
云星宇(8738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9 00:00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5-080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提名委 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委员会主要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 ...
云星宇(873806) - 投资管理办法
2025-05-29 00:00
投资审议规则 - 《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5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对外投资交易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应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投资报告要求 - 各投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和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24] - 战略投资部按年/季度对投资项目跟踪分析并编制报告,可采用月报、周报督办进展[24] - 战略投资部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投资项目实施情况[27] 投资监管措施 - 公司各部门联动对投资项目跟踪分析,实现过程监管全覆盖[26] - 审计部对投资项目随机检查和专项审计,督促整改问题[27] 投资项目调查 - 股权投资项目达成意向需第三方专业机构尽职调查,法律穿透至实控人,财务覆盖近三个会计年度[20] - 新领域或竞争性行业投资项目需第三方出具市场调查报告[21] 投资项目审核 - 投资项目材料通过OA报送战略投资部审核,相关部门出具会审意见[25] - 投资项目实施中出现特定情况需报送战略投资部研究审核,必要时重新审批[31] 投资风险防控 - 各投资单位要强化项目前期风险评估,做好各阶段风险防控[31] - 一般竞争性项目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五年低于同期央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需报告[32] 投资项目后评价 - 投资项目完成后,存续运行时间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须在项目运行后36个月内完成后评价工作[36] - 各投资单位应于投资项目终止或退出的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送专项报告,相关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34] - 公司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全面真实原则[36] - 投资项目后评价采取投资主体负责制,各投资单位为评价主体[36] - 投资项目后评价主要分析评价方法为对比法[36] - 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由审计部牵头,战略投资部等配合[36] - 战略投资部编制年度后评价工作计划,经审议批准后由审计部实施[37] - 各投资单位收到后评价专项报告后需形成整改情况报告[38] 子企业投资管理 - 各子企业可建立健全本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备案[43]
云星宇(87380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5-29 00:00
制度审议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5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人员承诺 - 新董事、高管任命后1个月内签承诺书并报备[8] - 声明重大变化(持股除外)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8] 承诺承接 - 新实控人承接原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8] - 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遵守原股东承诺[9] 承诺变更 - 变更、豁免承诺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非客观原因变更需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回避表决[9] 承诺披露 - 无法履行承诺应及时通知并披露[9]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9]
云星宇(873806)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29 00:00
网络投票细则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5月27日经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股东会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5] - 网络投票首日三交易日前签协议并提供股东资料,股权登记日与投票日至少隔两日[7]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董、1%以上表决权股东或投保机构可征集投票权,不得有偿征集[7]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股东会提案逐项表决,同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9] - 多账户股东任一账户投票后全类别品种股票视为相同意见,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9] - 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超选举票数或差额选举超应选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10]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10] - 同一股东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股东仅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议案表决权数按弃权算[13]
云星宇(87380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5-29 00:00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5-076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子公司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 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 ...
云星宇(8738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9 00:0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以上董事提议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以多种方式通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3]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5] 委托出席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15] 议案规则 -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有权提议案,董事长或授权董事确定是否列入议程,董事开会时可提临时议案[17][18]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审议未列明议题,特殊情况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4] 表决规则 - 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做出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交易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人员聘任 -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0] 事项审议流程 - 公司拟进行的特定事项需经职能部门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专家评估[21]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年度信贷额度内可由总经理或财务部实施,临时信贷需报董事会批准[21] - 董事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需听取职工意见[2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永久,记录包括会议基本信息、提案及表决等内容[23] 责任承担 - 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负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24] 规则解释与修改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并解释,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审议通过后生效[26] 关联交易与重大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达股东会标准则提交股东会[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达《公司章程》标准提交股东会[8]
云星宇(8738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9 00:00
规则审议与生效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3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特别决议通过[8][2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规定比例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1][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通知公告时间,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有公司股份应1年内消除该情形[2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得有偿征集且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4]
云星宇(87380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9 00:00
审计委员会细则通过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5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8] 审计委员会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1] 细则实施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云星宇(87380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5-29 00:00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5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11]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中期报告可不经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临时报告要求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所涉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3] - 重大事项应在形成最终决议等时披露,信息泄露致股价大幅波动应立即披露[24]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部门等提供资料,经审核、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7]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告知,经审核、审议后披露[27][28] - 重大信息经评估等后由董事会秘书提交督导券商审核并披露[28][29] 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3]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不同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3] 保密与审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4] 暂缓与豁免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50]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接受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监督,应及时回复问询等[53]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依法处理,违规责任人应受处分并可能赔偿[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