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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9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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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9200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19:0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86 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 ...
铜冠矿建(9200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19:0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9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
铜冠矿建(9200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9:0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7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 ...
铜冠矿建(9200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9:04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可行性[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7] - 超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7]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7]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3]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铜冠矿建(92001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4 19:04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披露原则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审核程序后实施,新增事项需有证据[6] 豁免情形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定期报告后报送材料[8][9] - 相关部门发生事项填写登记表,未通过审核及时披露信息[11]
铜冠矿建(9200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9:04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7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 ...
铜冠矿建(92001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4 19:04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防范资金占用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多种情形[6] 防范措施 - 经营性往来结算按合同执行,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8] - 占用资金应通知还款,拒不偿还可司法冻结[9] - 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9]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管[11] - 财务负责人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11]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2] 清偿规定 - 关联方原则上现金清偿,抵偿资产有要求[13] - 以资抵债需评估定价,报告公告[13] 违规处理 - 处分协助侵占的董高,董事对担保损失担责[15] - 处罚资金占用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15] 施行时间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铜冠矿建(92001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4 19:04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违法受罚人员等不得担任[10][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3] 任职审查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17] - 股东会通过提案后,公司2个交易日内报送文件[18]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8]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3]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9]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报告披露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内容含出席次数等[30]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及时发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铜冠矿建(92001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4 19:04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总数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5][6] - 股东会表决时,股东投票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每轮重新计算[8] - 股东仅投同意票,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低于有效[8]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选票数分别按对应人数计算[9] 董事当选条件 - 正常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11] - 恶意收购时,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四分之三以上[14] 缺额处理 - 符合当选条件人数低于应选人数,已当选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12] - 已当选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2]
铜冠矿建(92001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4 19:04
利润分配制度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20%[11] 分配流程 - 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制订,经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分红提案交董事会[13] - 股东会审议前应与股东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13]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