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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9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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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9200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8:12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铜陵召开[2] - 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8人[3] - 会议由董事长丁士启主持[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4] -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铜冠矿建拟变更1.18亿募集资金用途,推动境内重点项目建设
新京报· 2025-10-28 13:1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宣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将原计划用于境外项目的1.2亿元募集资金中的约1.18亿元 调整用于境内新的铁矿开采工程[1] - 此次变更发生在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北交所上市一年后 旨在优化资金配置效率并聚焦境内优质矿山工程市场[1] - 原募投项目“矿山工程施工和采矿设备购置项目”计划将资金用于刚果(金)和赞比亚等境外矿山项目的设备采购[1] 变更原因与境外项目进展 - 境外项目通过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当地采购设备 已完成原计划设备总投资的72.4% 募集资金仅使用185.48万元[1] - 采用当地采购使设备交付周期缩短30%以上 物流及关税成本降低约15% 并规避了ODI备案及国资监管对资金流动的限制[2] - 因设备采购已近尾声 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将导致资金闲置[2] 新投资项目概况 - 新投资项目为“安宁矿业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 公司已与攀枝花安宁矿业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为3.8亿元(不含税) 合同工期1500日历天[3] -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3条竖井、溜破系统、粉矿回收系统等关键矿山设施 项目已于2025年4月20日开工[3] - 公司认为此次变更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和战略发展的审慎考虑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3] 公司财务表现 - 截至6月末的半年报显示 公司实现总营收约7.10亿元 同比增长8.35% 实现归母净利润约4470.98万元 同比增长3.72%[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76亿元 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净额为3088.93万元 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97653亿元[1]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离任公告
2025-10-27 17:16
人员变动 - 高定海先生2025年10月27日起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董事[2] - 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比0%[2] - 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2] 影响说明 - 人员变动未违反相关规定[3] - 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高定海先生的《辞职报告》[5]
铜冠矿建(920019)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10-24 19:05
股份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总额111,670,766股,占总股本53.11%,2025年10月29日可交易[2]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解除79,268,858股,占37.70%[3]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30,000,108股,占14.27%[3] - 中信证券资管铜冠矿建员工资管计划解除2,401,800股,占1.14%[3] 股份限售情况 - 无限售条件股份167,535,666股,占比79.68%[5] - 有限售条件高管股份6,190,324股,占2.94%[5] - 有限售条件个人或基金股份36,540,710股,占17.38%[5]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42,731,034股,占20.32%[5] 其他 - 公司总股本为210,266,700股[5] - 解除限售股东减持前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铜冠矿建(920019)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0-24 19:05
资产交易 - 拟参与竞拍标的资产,评估值7134.06万元,竞拍价不超该值[2][3] - 拟购买资产金额占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4.21%、净资产7.80%,不构成重大重组[5] 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持安徽铜冠机械股份78.6488%,竞买成功构成关联交易[6] 审议情况 - 2025年10月23 - 24日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7] 交易对方 - 铜陵华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总资产1197.99万元、净资产186.71万元等[10] 标的情况 - 土地面积93386.31m²,建筑面积34854.62m²,有起重机35台[10] - 产权清晰,无抵押等限制转让情形和司法措施[12] 评估信息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7月31日,评估值7134.06万元,有效期至2026年7月30日[13][14][15] 交易影响 - 利于保障项目实施,增强技术创新和综合竞争力[19] - 不会对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战略布局[20]
铜冠矿建(920019)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0-24 19:05
募资情况 -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发行5066.67万股,每股4.33元,募集资金总额21938.68万元,净额19887.60万元[1] - 行使超额配售取得净额3088.93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合计16134.33万元[4] 项目投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矿山工程施工和采矿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投资12000万元,累计投入185.47万元,投入进度1.55%[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运营资金项目计划投资6976.54万元,累计投入6976.54万元,投入进度100%[2] - 原募投项目总体投资24099.60万元,设备总投资22937万元,占比95.18%[7][8] - 原募投项目工程费用中新增设备费用21739万元,占比90.20%;更新设备费用1198万元,占比4.97%[8] - 截至2025年8月30日,原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6803.9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85.48万元,自有资金16618.45万元[8] -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12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安宁矿业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拟投入11814.52万元[5] - “安宁矿业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于2025年4月20日开工,进展顺利[12] - 公司2025年4月1日签订安宁矿业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金额3.80亿元,4月20日开工[14] - 项目总投资额32277.2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1814.52万元[15][20] - 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322772238.45元,人工费用31496800元,材料费用61083636.49元,机械作业费用14868311.77元,其他直接费用40280000元,间接费用3475800元,分包成本171567690.19元[18][19][20] 公司资质与实力 - 公司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已获授权专利132项(发明专利31项),开发企业级工法165项,取得省部级工法79项,主(参)编10项标准[22] - 公司已建成千米级竖井28条,承建的辽宁思山岭铁矿1号回风井井深1458.5米、直径8.5米,山东朱郭李家副井井深1337米、直径12.4米[22][23] - 公司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149人,省部级专家15人,国家一级建造师27人,国家二级建造师38人,一级造价师3人,二级造价师2人,中级安全工程师17人,初级安全工程师2人[24] - 公司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非煤矿山工程施工[25] 决策进展 - 2025年10月23 - 24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9]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30][31] 其他 - 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在国外,设备由境外子公司采购,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满足监管要求[9]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长远规划,不影响财务和生产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28]
铜冠矿建(920019)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0-24 19:05
业绩数据 - 2025年出售产品等预计金额增至63500万元,较上年增28.89%[2] - 2025年购买原材料等预计金额增至2146万元,较上年增85.07%[2] -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合计金额增至65646万元,较上年增30.19%[2] 公司情况 - 铜陵金义2024年末总资产9059653.43元,净资产 - 82213076.72元[4] - 铜陵有色设计院2024年末总资产92891282.91元,净资产84373655.41元[6] 关联交易 - 新增铜陵金义关联交易预计不超700万元[4] - 新增铜陵有色设计院关联交易预计不超150万元[6] 交易进展 - 2025年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需股东会审议[13] - 保荐机构对新增关联交易无异议[14]
铜冠矿建(920019)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4 19:04
制度审议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3]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100%且财务报表应合并的公司[5]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6] 设立与备案 - 子公司设立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等,超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子公司注册或注销后文件及时报送公司证券部备案[10] 运营管理 - 子公司按要求召开会议,及时提供经营财务信息[11] - 子公司规划须服从母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3] - 子公司特定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出借资金等需母公司批准[13] 人员述职 - 子公司董高人员按季、半年、年度进行述职[17] 财务汇报 - 子公司按月、季、年递交财务报表及预算报告[20] - 子公司会计报表接受母公司委托审计[21]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23] 会议决议 - 子公司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决议及记录[25] 项目报告 - 子公司项目按季、半年、年报告进度及达产达效情况[26]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母公司董事会秘书[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各子公司,自通过之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9:0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8]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其他 - 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9]
铜冠矿建(9200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9:04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6] 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5种情况,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2]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3种财务资助情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召集流程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1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8][1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关联交易表决时,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7]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3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9]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0]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0]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1]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4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42]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4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