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科技(9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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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科技(92002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7]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相关事项[8][9]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发生事项填写审批表等流程处理[11] - 申请未通过按规定及时披露[11]
开发科技(9200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3]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召集人应为独董且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信息、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通过,一人一票[17] - 会前3天通知委员,公司提前3日提供资料,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17][19]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
开发科技(9200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6-26 20:32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3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
开发科技(92002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6 20:32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2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目标实现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以及《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议案 ...
开发科技(9200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披露信息应基于客观事实,使用明确语言,不得有宣传等性质词句[8]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充分披露风险因素[8] 披露时间与方式 - 应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9] - 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并在规定平台发布[11] - 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特殊情况可暂不披露但最迟在最终确定时披露[12]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定期报告要求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2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26] - 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实施送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也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27] 审议与确认 - 董事会应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确保按时披露,未经审议、审议未通过或无法形成决议,应披露原因、风险及专项说明[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27] 特殊审计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应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专项说明等文件[28]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违反规定,应纠正并及时披露纠正后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等材料[29] 其他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9] - 董事会应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2] - 业绩快报、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除提供担保、资助外)[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提供担保、资助外)[37] 担保与资助 - 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4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4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3] 股份相关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50]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及时披露[5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及时披露[55] 其他重大事项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54] -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47] - 出现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的传闻,应核实并披露说明或澄清公告[47] - 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作出决议,应自决议日起及时披露公告[54] - 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及实施公告[54]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应按规定披露公告[55] - 应及时披露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55]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7] - 订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9] - 订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9] 管理与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首要负责人[6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具体信息披露事务[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62] -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62]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63]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上报重大事件信息[63] 内幕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66] - 董事长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7] 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2][7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70][72]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并获同意[70] 违规处分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75]
开发科技(9200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6 20:32
会议决策 - 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提名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8]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8]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0]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11]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60天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3]
开发科技(92002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含具体事项及履约方式[8] - 作出承诺前分析可实现性,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8] 承诺履行 - 作出承诺后严格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8] - 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及方案[9] 方案审议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9] 其他规定 - 公司被收购原实控人承诺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10] - 股份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遵守原股东承诺[10]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10] - 督促承诺人履行,未履行询问并披露原因及措施[10]
开发科技(9200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战略委员会相关 - 2025年6月26日二届二次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年至少1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5] - 提前3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他人[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决议[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细则自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19]
开发科技(9200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会议决议 - 2025年6月26日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9票同意[3] 委员会设置 - 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8]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1次[15] - 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生效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修改亦同[19]
开发科技(9200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10] 薪酬审议与实施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8] - 人力、财务配合董事会实施薪酬方案[8] 薪酬发放与调整 - 薪酬为税前,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失职不发[10][11] - 薪酬随经营状况调整,参考同行业增幅和通胀[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