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科技(9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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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科技(92002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3]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不实报道等影响投资及股价的信息[7]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7] 舆情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等[8] 舆情处置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12] - 重大舆情董事会秘书召集会议决策部署[12]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公司及分子公司,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8]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8]
开发科技(9200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6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3] 重大事项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交易事项标准之一[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标准之一[1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标准之一[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标准之一[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标准之一[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属于重大信息[11]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财务部门需报告业绩预告[19]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时财务部门需报告业绩预告[19] 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说明[21] - 通过特定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1] 信息规范 - 涉及财务信息以财务部门提供为准[22] - 各部门对外提供报表或信息资料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报告公告时间[22] 报告责任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23] - 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开发科技(9200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会议决策 - 2025年6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3] 人员设置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 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选任副总经理[8] - 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16] 工作规则 - 总经理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20] 审议事项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提交董事会方案、制度,任免人员,员工工资福利等[20] 生效情况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开发科技(9200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1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
开发科技(9200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
开发科技(920029)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5-06-26 20:31
薪酬方案 - 公司制定第二届董高人员薪酬方案[1]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1] 审议流程 - 2025年6月26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薪酬议案,相关人员回避表决[3] - 薪酬议案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开发科技(92002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6 20:31
公司架构与治理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4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5]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成员不少于3人[2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相关权责[3] -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后新增计量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等[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88.66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5] 董事相关 -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2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22][23] 信息披露与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信息,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7]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内容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等[38] 资本与利润分配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和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41]
开发科技(9200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1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6日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3] 任职限制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任职[8] 补选规定 - 董事辞任致成员人数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离职要求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7]
开发科技(920029) - 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6-26 20:31
关联交易金额调整 -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原预计16944.04万元,新增7386万元,调整后24330.04万元[3][4] - 出售产品等原预计14100.6万元,新增7386万元,调整后21486.6万元[3] 关联交易其他情况 - 2025年拟新增向TPV do Brasil出售产品7386万元,全年预计2.12亿元[10] - 关联交易议案已通过多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6][7]
深科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2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33% [9]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部达成: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EOE)为13.52%,高于考核要求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36.98%,高于考核要求;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13]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369名激励对象中363人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行权比例为1;6人考核结果为C,行权比例为0.8;另有2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 [14]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因2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97万份股票期权 [17] - 因1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09.10万份股票期权 [17] - 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注销其当期不能行权的3.762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409.862万份 [17]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1.90元),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8] - 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0.19元 [18] -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1.13元/股降至10.9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7.26元/股降至17.07元/股 [18]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 [4][5][6][7] - 国务院国资委出具批复文件(国资考分2023128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 - 公司已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相关公告 [7]